我兒子23歲找了一個女朋友是甘肅的,我們家是南京本地人,就這麼一個兒子,唉當時雖然嫌棄他是甘肅農村的,但是兒子喜歡沒辦法,談了兩年多吧,過年過節小姑娘來我家還算勤快每一次來都帶著禮物。
然後他和我兒子商量把結婚提上日程。結婚房子車子我們都有。沒想到小女孩的家人竟然要十萬的彩禮錢。
當時我在想,你嫁的是人又不是錢,再講我們家又不差錢,你一個農村的能嫁到我們南京來已經是高攀了,竟然還想要彩禮錢。真是不知足啊,有多少外地的,在南京打工一輩子都買不起一套房。你嫁了這麼好的人家,竟然還要彩禮錢眼裡只有那十萬塊錢嗎?
他說這是他們那邊的風俗,人家嫁姑娘都要錢如果他沒有彩禮錢的話他會被村上人瞧不起。
我感覺她能嫁到南京來就已經是他們村的驕傲了。
然後我就沒有同意給。就這樣,因為這件事他和我兒子的婚禮黃了。
事情已經過去八年了。我兒子現在都31歲了,但是現在依舊單身。兒子常常埋怨我。說如果不是我當初不依不撓的阻攔。她的小孩都上幼兒園了。
我在想這件事怪我嗎?
明明是小丫頭不懂事。
目光短淺,留在大城市不比留在農村好。
是小丫頭不懂得珍惜到手的幸福,關我什麼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