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侶之間分手是很正常的事,但是有些人分手時候會來一場清算,把相處期間的花費都要算得一清二楚。青島的徐女士在前一段時間談了一個男朋友,女方提出分手時被拒絕,還被前男友告上法院追討86萬元轉賬。
據瞭解徐女士是山東人,她今年26歲,年輕貌美。在杭州工作時談了個男朋友,沒想到最後走到了法院而不是婚禮現場。
男方起訴說這些錢是彩禮錢,說他們倆要結婚了。徐女士:“這些錢也需要還嗎?他就是覺得我長得好看,就一直追求我。我一直是不同意的,因為我比他高,而且他比我大11歲。然後他淨身剛才有一米六五,然後就一直死纏爛打地追我。”
徐女士表示,兩人在一起時候,男生經常發紅包給徐女士,逢年過節那是更加厲害,有時候開個門也有大紅包,十一萬的大紅包也意味著一心一意,男方還勸徐女士離職,理由是享受生活。為此還給徐女士買了40萬的車,並且登記了徐女士名下。
男方認為這是彩禮,既然分手了,那就把彩禮還回來。徐女士一直不認可彩禮的說法還說他們只是普通的男女朋友,她也沒同意說她要嫁給男方。男生竟然說這些錢是彩禮,徐女士就覺得特別不可思議。”
徐女士的情緒激動的告訴我們:我跟他談戀愛的時候,他自願給我了,現在憑什麼樣要還回去?”據瞭解,之前的官司法院判定於先生勝訴,許女士需要歸還86萬元的欠款。不過徐女士不能接受,她說要透過上訴來維護自己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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