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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家公今年70多歲,5-6歲時父母雙亡,是由大了20歲的大哥大嫂撫養長大的。他大哥還一直供他讀完初中(這在那個年代應該是很罕見的),又給他找了份林場的工作,還找關係讓他在裡面當會計兼管食堂,然後又幫他娶了媳婦,五間祖屋分給他兩間。看上去很是一段長兄如夫長嫂如母的佳話。

家公成親後,這個佳話卻變了。

家婆認為大哥苛待了幼弟(理由是大哥長得高弟弟長得矮),又私藏了家產不分(不知道理由從哪裡來的),所以打得不可開交,最後見面連話都不說了。婚前,我並不知道這段公案的存在。是婚後,帶孩子回家過年,在村裡碰上一個老者,非要請我進屋坐坐我才知道原來老公還一個大伯。

憑藉那次見面的印象,我認為大伯人精明能幹明事理,大伯母看起來有點尖酸刻薄相。估計事情的真相應該是大伯是要求好好待弟弟,完成父母的囑託,所以各種人生大事如上學、找工作、娶媳婦、分家,在大伯的親自主導下都完成了,但私底下大伯母可能並沒有那樣的慈愛或友善,甚至可能有點罵罵咧咧。

我覺得即使大伯真私藏了點錢,但這麼多年的撫養以及這些人生大事的安排,總是要需要花費的,特質的和精神上的多年的付出,也足以可以抵了那點私藏的錢吧。不過,婆婆很強勢,家公不吭聲,親生子女都聽老媽的,這事就定局了。

很是為大伯鳴不平。現在很多70後也趕著生二胎,老二比老大小了很多,有些老二比侄子或侄女不寧小點。如果父母老了或沒能力了,老大不管願意不願意,都要幫忙照顧的,這是法律要求。

如果確實要面臨這種狀況,建議能仔細考慮以下幾點,以免出力不討好:

生活的糟心事很多但不能失控,適當放鬆一下

先接受事實,不管願意不願意,這都是事實,所以如果女方實在接受不了,婚前要想清楚。事實就是,既然必須養,就當成一項長期投資或當成一項契約義務。

如果是品性良善的孩子,肯定會投之以桃報之以李,今天的以誠相待必會換來他日的以誠相待。這樣想了,你的意就會平了。

如果覺得孩子從小就是那種很計較的性格,那就從開始把賬算明白,以後的每一個人生決定每次要花的錢也問過他,他的事要帶著他經手。這些事也可以找個公允的親戚做公正。

但無論如何要記住,不僅要物質供給,還要培養人品和性格,否則前功盡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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