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我不能太挑,年紀大了,哎。剛在健身房,又被王超說了。”
閨蜜這句話一出,我這個小暴脾氣就按捺不住了,回她:“他一單身狗,怎麼知道婚姻對我們女人意味著什麼,還不讓你挑?
如果你沒有結婚,還好說點,可是你已經吃過一回虧了,下一次婚姻肯定更該謹慎又謹慎,怎麼就不能好好挑一下了?”
真是的,什麼時候輪到一個“單身汪”對我們女性的擇偶標準來指手畫腳了。不管他出於好心還是隨口說的,這樣說我閨蜜,我就是很不爽!
婚姻對於女人來說就是第二次投胎, 雖說現在女性都有工作,不需要靠男人來養,可選的另一半,也是要跟我們朝夕相處過幾十年的呀。
更何況,你找一份工作還要看好久呢,就算買個股票基金啥的,還要把它的“祖宗十八代”都查的清清楚楚呢,怎麼到找人結婚的人生大事上,就不該好好挑了呢?
況且,這個人是今後一直陪伴你到老到死的,如果不靠譜,如果不喜歡,今後的幾十年,難道找個人是要自我折磨嗎?
我們總覺得,愛情是虛無縹緲的東西,婚姻是實實在在的過日子,實在碰不到自己的愛情,那就別挑選了,找個人結婚過日子就行了。
可只有婚前足夠愛,足夠彼此看得順眼,覺得他可以,結婚之後,才能容忍他的各種壞毛病。
畢竟人無完人,結婚之後是兩家人一起往前走,肯定會遇到各種問題,那人性的最低處全部都會暴露出來的。
如果沒有婚前的愛、好和對彼此看得順眼撐著,怎麼能捱過婚姻的雞零狗碎啊。
愛情雖說不需要轟轟烈烈,可最起碼也要實實在在的讓彼此感覺到,兩人是真心喜歡,對未來的生活有期待和有共同語言的。
有時候,真的不是女人要挑,只是女性想找一個跟自己契合的伴侶,也是對自己和伴侶以及今後可能出生的孩子負責。
人生的容錯率本來就不高,婚姻更是如此。
如果倆人在一起不能幸福或者安穩的生活,再有個孩子連線著,最後大人的不開心和煩惱,肯定會傳染到孩子頭上的。
做父母的,肯定不希望自己的不幸還要延續到孩子的身上,所以,婚前對另一半適當的選擇,真的無可厚非。
當然了,就算當時兩人愛得你儂我儂,誰也不能保證,結婚之後就一定幸福萬年,生活美滿的。
可能沒有孩子時就會鬧掰,也可能有了孩子之後也會離婚,但最起碼有兩人的愛打底,肯定都會為孩子著想,想著把對孩子的傷害降到最低。
如果婚前都沒有足夠的愛,那結婚之後或者有孩子之後矛盾激化,兩人鬧騰過後,對孩子的傷害肯定不會小。
還有一點原因是因為,我們這代適齡人群,正好趕上了“計劃生育”的政策,這就意味著,我們的爸媽不能像爺爺奶奶那代人一樣,可以多生幾個孩子。
這樣,我們就在爺爺奶奶、外公外婆的寵愛,和爸爸媽媽的疼愛中長大,沒有那麼多兄弟姐妹跟我們競爭家人的愛。
在唯我獨尊的環境里長大的我們,對家庭中的另一半,就沒有父輩裡,像母親那麼多的忍耐與包容。
因為不管在什麼情況下,我們想的最多的都是以我為中心的出發點。
有可能會被別人叫成自私,但我覺得,這才是真正自我的表現,我們脫離了上代女性為家庭默默犧牲和奉獻的桎梏。
這是對女性在婚姻中最大的一種自由。
代表女性可以在婚姻中追求平等,也可以出門做自己想做的事情,而不再是隻能生兒育女,操持家務,更可以掙很多的錢,來保持自己的經濟獨立和尊嚴。
可結婚呢,是由兩人組成一個小家,來共同抵禦生活風險和磨難的模式。
裡面可以有自我、自由,但如果少了包容、付出與忍耐,兩個人可能在婚姻裡就走不長遠。
在任何關係中,懂得服軟,輪流低頭,就不會走散,哪有那麼多天生很般配的神仙眷侶,只不過是一個懂得包容遷就,一個懂得適可而止。
而唯有愛,是可以集包容、忍耐、付出、遷就等等於一身的。
有好些時候,錢不能打動你,但愛卻可以開啟彼此的心房,讓你我融為一體。
愛的方式有很多種,有父母之愛,朋友之愛,但來自伴侶的愛,是任何一種愛都不能替代的。
在兩個人激情過後,只剩下一日三餐茶米油鹽,如果不是相愛的人,真的很難很難去過這種平淡、繁複的生活。
所以在結婚之前,挑一挑選一選,爭取找好彼此的愛,才是對愛和婚姻最大的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