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在母親病危的情況下,倉促的結婚了,沒來的及瞭解太多,閃婚閃孕。我直言不會讓他吃虧,實際他不僅沒吃虧反而賺了不少。期間由於我懷孕哺乳等一年半的時間,我和前夫精力都在孩子身上,沒顧及太多。慢慢孩子差不多三歲了,前夫見我遲遲不把婚前財產轉給他,生活裡的各種開支都需要我會一些。想著我有工作,他沒有。那我就付了,反正都是一家人。處處忍讓,越忍讓他就越來勁,一次次的去突破我的底線。最終在疫情期間我的前夫就原形畢露了。一發現婚前陪嫁的店面發現不寫他的名字,各種辱罵我生我養我的父母,為了孩子我忍了。二發現我賺的錢不交給他,提出生活AA,我沒意見。包含我和他一起生活也出了生活基本費用,發現他還是不滿意。三發現我各種買買買,雖然不是花他錢,仍然覺得只要我嫁給他了,理所應當所賺的錢就是他的,自己不去工作,一天到晚向我要錢。最後實在忍不了了,變成了前夫,以前花自己賺的錢還要和他商量,各種擔心他會有什麼臉色。結婚是為了新生活美好的憧憬而快樂,熟不知離婚也是一樣的。都是為了美好生活,且行且珍惜,關注當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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