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真,這是個販賣思想的時代,
利用人們僅剩的一點點的自我思考意識,大肆售賣產品,甚至是思想、信仰,
那些網路文章喜歡這樣用標題定義一類人,然後獲得關注來提升熱度,如:
“人性規律”、“請務必...”、“往往會這樣做”、“如果...那麼...”、“星座處事行為特徵”、“字型體現性格”、“聰明人都懂的道理”......
就像一個有色人種走在大街上,毫無緣由地被罵,
就算我們一笑而過,它們卻用我們的一部分特徵,來定義我們是怎麼樣的一個人,應該怎麼做,
可怕的不僅是你自己認為自己就該是他們說的那樣,
而是看了這些文章的其他人,他們,假若他們也開始用這樣的有色眼鏡來看待我們,
你還敢說自己是有自由意志的嗎?
我們為了瞭解自己、為了瞭解他人、為了更好地生活,
再也不按照自己內心的真實感觸,而是選擇了捷徑,去讀這些不知真假的網路訊息,
久而久之,我們的感官是否會變得遲鈍?
生活,是否變成了教科書式的學習和做題?
連評價一個明星,都變成了千篇一律,
我們沒有做錯什麼,只不過是所有人求生存的手段使我們麻痺。
這個時代已經喪失了太多的浪漫,而如今,自由也岌岌可危,
生活,對於我們究竟是什麼意義?它能夠帶給我們什麼?我們能夠給它提供什麼?
你有多久沒有被身邊的事物觸動過?
那天午後,似乎有什麼刺痛了我的眼睛,
我抬頭,愕然發覺天花板上那幾盞鍍成金色的吊燈,
在偷偷從窗戶溜進房間的斜陽下,閃耀,那光芒有一種跳動著的剛勁美。
我說不出來,為何它會如此吸引我的注意,但絕對不是因為它的刺眼。
直到記憶倏忽將我拉回四年前,在異國他鄉的湍急溪流邊熊熊燃起的那團火焰。
就在那一刻,我第一次見證了絕美,第一次體驗到絕美是怎樣的滋味,
第一次真正明白了昆德拉小說《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輕》中貝蒂娜為何被一個鄉村教堂迷住了腳步。
也許我的語言不夠樸實,
去描述那些本地人圍著熊熊的椰子殼燃起的火焰舞蹈的,樸實的絕美。
我恐怕一生都無法忘卻,
《絕美之城》中的主角捷普,在65歲,第二次發掘了屬於他的絕美的意義。
我相信,每個人都對於美有自己不同的見解。
絕美則是美的最高等級,具有深深撼動你思想甚至人生的力量。
美和絕美的概念絕對不是死板的,它會根據一個人的年齡、三觀的變化而不停變化。
也許在我看來,扎哈的建築作品是流動的美;梵高的向日葵是孕育新生命的美;
那個永遠記得我飯菜喜好的餐館招待是親和的美;還有在我最艱難時刻陪我的朋友是善良的美。
但一路莽莽撞撞長大,我始終不懂得絕美,這對於我來說是個缺失的概念,直到那天。
而影片中的主角捷普,
自從十八歲在海邊石階上見識了他的絕美后,一直在他人生中尋找再一次絕美的觸動。
得到絕美的觸動是要付出代價的,
當你遇見屬於你的絕美,之後的生活中,你會如同折翼的天使從天堂跌入人間,備受平淡的掙扎。
捷普不再寫書。
他想要成為上流社會的王者,
於是他陷入高雅奢侈的漩渦,在夜裡瘋狂派對、歌舞昇平。
無數男女老少的面孔聚集在五顏六色的閃光燈下,舞動四肢,
陶醉的面孔正是猙獰奢靡的面具,
他們在甩動著,甩動著的正是對平日裡上流社會一成不變生活的厭膩之情,以逐漸老去的年華,渴求著澎湃的激情,他們永遠不會感到滿足。
物質的充盈反襯精神的匱乏。
在一次豔遇後,他說:“我無法再花時間做我不想做的事了。”獨自離開。
一座教堂地下室傳來小女孩說話的聲音,
“你是誰?”
他低頭
“我是...”
“不,你什麼都不是。”
告訴捷普“她一生只愛過你”的前女友丈夫。
想當獸醫被父母逼著當眾哭著畫畫的小女孩,過氣的影視女演員在飛刀表演的幕布前害怕地強顏歡笑,
叨叨自己下午要死亡最後自殺的少年安東尼奧,隱瞞癌症努力掙錢生活的夜總會老闆女兒拉蒙娜。
魔術師朋友告訴捷普:“一切只不過是個戲法。”
是的,生活,不過是個戲法。
不然,為什麼他當眾批判的女作家斯特凡尼亞會在後來跟他和好?
為什麼他的好友羅馬諾將拋下所有行李,離開令他失望的羅馬回到家鄉,這麼多年唯一需要說再見的是捷普?
為什麼自殺少年安東尼奧的母親後來捐了所有財產,去非洲做志願?
因為,因為他們已經體驗到的,因為還未曾顯現於他們生活中的,因為他們已經失去的。
因為,生活不過是個戲法,每個人都不過是努力地尋求著一些對自己有意義的東西,
就算是無知的愛情,就算是自私的夢想。
找到那個扎入生活深處的錨,找到,活下去的一個簡簡單單的理由。
我們想要愛自己,愛一個不斷被歲月塑形而千變萬化的自己。
我們不停地學習認清自己,甚至藉助外力。
不只是為了愛自己,更是為了在這個時代求生存。
這決定了我們只能感受絕美,如同捷普,而影片中愛他人的瑪利亞修女,已將絕美注入她的靈魂中。
“為什麼你再也沒有寫書?”
“我想尋找更美好的事物,但沒有找到。”捷普回答瑪利亞。
“你知道我為什麼只吃菜根嗎?”
“不知道,為什麼?”
“因為根非常重要。”
瑪利亞為貧困立下了誓言,一生踐行貧困,施行善德。
睡不慣高階賓館,卻躺地板上睡;德高望重,卻在椅子上晃掉了自己的鞋;
結尾處,她104歲的高齡,卻一步步地跪拜上聖約翰教堂。
她的思想境界比所有比她生活富有的人都高。
她明白,一個人出生於這個世界,被撫養成人,是要回報這個世界的。
她不在意物質,她也不在意形象,她以寬大的胸襟接納了所有人。
當我們對物質的要求越高,愈是被言論禁錮,愈是被社會定義,愈是自我迷失。
當我們對精神的要求更高時,愈是追求內心感受,愈是習慣自我思考,愈是努力發現人生價值。
絕美絕對不在於大眾生存所需的物質,而在於個人的精神。
停止吃喝,就是肉體靈魂安逝,因為我們放棄生命;停止思考,就是自我思想死亡,因
為我們固步自封;停止追求,就是美的事物消失,因為我們一葉障目。
記住一點,我們不應該,也不能夠被任何言語所定義。
我們可以為他人展現不自知的絕美,我們也可以發掘出他人身上獨特氣質的絕美。
絕美的“絕”註定了它是孤立的,因此也是獨一無二的。
在這個販賣思想的大眾時代,願我們心中都有一支可以在眼前遮擋住,一成不變喧囂的藍色勿忘我。
那是僅屬於你一個人的絕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