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生於上世紀70年代初,父親是軍隊轉業幹部到國企單位工作,母親在商業部門工作。
我們上學的時候城鎮戶口的學生沒有升學壓力,能考上大學的去讀大學,考不上學的就招工。我就是中學畢業1988年12月直接招工進了父親的單位。
參加工作第一個月的工資發了98.5,自己留了8.5,剩餘的都給了母親統一安排。因為吃住在家,平時也花不著錢,需要花錢的時候再找母親要。
那時候物資貧乏,小姑娘最大的消費就是買衣服穿,文化娛樂也就是下班後和小夥伴看電影了,生活簡單而快樂。
後來1995年結婚了。婚房不用買,單位分的。只要登記了,單位就會分套婚房,大小不一定,但肯定會有。
那時候家庭都沒有汽車,好點的有摩托車。我記得有個品牌叫“光陽”125的踏板摩托車特別流行。當時花1萬8千買了一輛,騎著超級拉風,那感覺比現在開大奔都威風啊。
在1997年冬天的時候花3000買了件皮衣,毛毛領的,自我感覺超美,走在街上回頭率很高的。過年時去我們當地的公園,老公用膠捲相機給我和兒子拍了下面這張照片。
那時候的生活真美好!
現在收入越來越高,科技越來越發達,生活越來越豐富多彩,但是來自各方面的壓力越來越大了,好像沒有我們那個年代的快樂了。
隨著年齡的增長,感覺現在的我變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