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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講述了一個年輕人面臨愛情與事業,理想與現實之間的艱難選擇,具有巨大的共情力量。

主人公高家林為了逃離祖輩這種“面朝黃土背朝天”的生活,一直刻苦讀書,終於考上了高中,在畢業後,被分到村子當臨時代課老師。

三年後,被人頂替。高家林開始整日鬱鬱寡歡。

在他最低谷時,劉巧珍出現了,這位美麗善良的好姑娘,非但不嫌棄他,還給他很多心靈慰藉。兩個人也建立了很深刻的“患難與共”的感情。

可高家林從小被父母溺愛,嬌生慣養,幾乎從沒幹過農活也,再加上骨子裡天生不安分,他完全不滿足自己一輩子當個農民。

俗話說,人往高處走。如果你見識過大城市裡的繁華,便不會甘心娶一個目不識丁的農村姑娘為妻,即便這個姑娘曾有恩於他。

曾經的海誓山盟,隨著高加林進城,早已被拋之腦後。二人的差距,肉眼可見,越拉越大,分開早晚是必然的。

這正如:許多農村孩子辛苦考上大學,一旦接觸周圍的環境,就容易變得嫌貧愛富,甚至開始嫌棄自己的農村身份,這便是人性使然。

透過對比,高加林更嫌棄巧珍了。而且每每跟巧珍聊天,她不是說地裡的土豆好不好,就是說玉米長多高了。可見,巧珍只是一個安於現狀的農民,二人的價值觀差異很大,自然沒什麼共同語言。

因此,很多人批判高家林忘恩負義,並不夠客觀。

要知道,環境能塑造甚至改變一個人,沒有誰是一成不變的,這取決於複雜的人性。

高加林雖然辜負了巧珍,卻好過他最後娶了巧珍,卻從心底一直嫌棄她。

但馬栓對巧珍卻是真心的,在巧珍被拋棄,最落魄時,是馬栓不計前嫌地娶了她。巧珍最後嫁給馬栓,會比嫁給高加林更幸福。

本質上,高家林既不愛劉巧珍也不愛黃亞楠,他只是一個自私自利的利己主義者,一個沒有責任感及擔當的男人。

當人被慾望充斥著,人性中的自私自利的一面就顯現出來了。因此,永遠不要高估人性。

不過,無巧不成書,最後高家林因自身作風問題,被解僱了。兜兜轉轉他又回到了農村當起了農民,但劉巧珍早已嫁人,此時他悔不當初,十分絕望。

最後,這本書告訴我們請一定要珍惜在你最低谷時,陪伴你,給予你幫助的愛人與朋友,他們才是你生命中的金子與貴人。

此外,本書的另一層意思是,讀書可以給你創造更多改變自己命運的機會。正如,馬雲當年曾是報社的打包工,看了《人生》後,深受激勵,就去參加高考,一連考了3年才考上大學,自此改變一生的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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