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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2014年離婚的,那時剛剛34歲,兒子才兩歲,離婚原因沒有出軌,就是三觀不符,因為房子首付是對方付的,我出的裝修費,房子給了對方,因為房子給了對方,孩子我也沒有堅持要過來,也是想著一個女人不帶孩子再婚容易一些吧!當時還是比較理智的。

單身後我把心思都放在工作上,為了重新開始新的生活,我換了工作崗位,換了工作地點,來到了長沙,其實還是非常思念孩子,每半個月就去看孩子,自從離婚後,孩子幼兒園老師說孩子性格變得任性,愛哭鬧了,後來才知道對方並沒有天天見孩子,開始給他姐姐帶,後來她姐姐打工去了,週末放她姐那裡,週一到週四住託管幼兒園,到4歲孩子還穿尿不溼,有次我看完孩子送他到託管幼兒園孩子非常抗拒,死活不願進去託管幼兒園,我哄了半天送進去發現幼兒園老師都比較年輕,不怎麼管孩子,有個孩子在那裡哭得很厲害,老師還在那裡玩手機,我在想我的孩子也很可能得不到很好的照顧,當時就有想把孩子帶在身邊的想法,後來發生了三件事,讓我徹底堅定了要把孩子帶在身邊了,第一件就是孩子因為得了病毒性腦膜炎,開始她姐以為是感冒沒重視,打電話給我說孩子昏昏欲睡,我好歹是學護士的,就強烈建議她們直接送醫院,到醫院確診病毒性腦膜炎後,兒子住院了半個月,中間還抽脊髓液化驗什麼的吃了好多苦,我心疼得不行,恨不能代替他受苦!第二件就是她姐和我兒子搶一個生鏽的鐵絲玩具玩被劃到了下巴,沒有告訴我這件事,破皮出血了居然沒有送去醫院門診處理,直到我隔了幾天去看才發現下巴都在發炎,趕緊到醫院門診處理,問他和她姐為什麼沒有處理,說是小孩子受點小傷沒什麼,沒必要小題大做,真的一點常識都沒有,破傷風也沒有打,又過了打破傷風的有效時間,我如履薄冰,生怕兒子會出現破傷風,老天保佑,還好後來沒有;第三件我真的忍無可忍,孩子得了水痘(本來打了疫苗有的孩子不會得,因為是收費的前夫沒有打),本來及時處理也沒那麼嚴重,結果前夫為節省費用就找了個小診所,沒有好轉,就自己上班丟給她姐,她姐在工地帳篷內給人做飯,不通風又悶熱,結果孩子全身感染,全是大水痘,這下前夫才引起重視,說是縣城第一人民醫院都不收了,我建議他把兒子帶到常德來,找了兩家醫院都說太嚴重了,已經是全身化膿性感染,要隔離房間那種,我心急如焚!最後找了好多關係總算有一家醫院收治,看著兒子全身那麼大的水痘又在流膿(長這麼大沒見過這麼大片積的感染性水痘),我真的崩潰!這次兒子又住院了半個月,我請了一個星期假照顧!其實兒子不在我身邊的日子裡我夜夜失眠,擔心他的健康,擔心他不快樂!

後來我跟前夫深談了一次,我不希望兒子總是處於這種危險之中,要求他把兒子給我照顧,撫養權我都可以不要,他最後可能也是發現他根本照顧不好兒子,同意不給兒子撫養權前提下給我帶,我也知道我把兒子帶在身邊的後果是什麼!大不了不再婚!但是兒子就是我的命!這幾年我邊上班邊帶孩子,也沒有請保姆,兒子5歲接過來現在9歲了,再也沒有發生過那些威脅到他健康的事情,我覺也睡得踏實了,現在透過自己努力,我買了車房,和兒子過得很快樂!

後來也遇到追求者,每次聽說我有一男孩就止步不前了,我也可以理解,其實憑我的能力我根本不需要別人出錢養我的孩子,有時好朋友和親戚催我找一個物件,說是老了還是要有個伴,我也想,可是可遇不可求,我覺得我現在的狀態很好,工作之外就是陪孩子和輔導作業,已經花掉了我的大部分精力,如果再找,很可能還要照顧對方的子女和父母,我真的沒有精力,我是絕對不會放棄自己的事業的,事業才是我的底氣,我要養活我自己和孩子!對我來說,靠人不如靠自己!所以每次有親友提及找物件的事,我真的很反感,為什麼一定是有婚姻的女人才完美?我現在有車有房有孩子,還很自由,難道不好嗎?沒有婚姻的女人就一定不幸福不完美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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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評論
  • 女子結婚三年被打四次,丈夫一次比一次狠,這次更是骨裂三根
  • 時間真的可以治癒一切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