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看待撫養女兒出嫁了以後,父母付出的問題。
在生活中確實有這樣的現象,辛辛苦苦把女兒養大,把女兒嫁出去以後,結果女兒到婆家去出力,生孩子,照顧老人,作為女兒的父母享受不到女兒帶來的好處。這些問題是存在的。
這些問題怎麼看呢?應該怎麼解決呢?
第一點,子女與父母的關係中,子女應該扮演什麼角色?換一個角度,父母撫養子女到底是父母對子女的投資,還是與子女共同的成長過程。這個要搞清楚。
中國人這麼說的,養兒防老。過去養孩子的目的是為了防止自己老了以後,沒人撫養,養兒防老。因此才有多子多福。年輕的時候自己吃點苦,把孩子養大了以後,孩子開啟一片天地,為父母撐起一片天這是中國文化的底層邏輯。
有了底層邏輯以後,就發現養兒子能夠陪伴自己的,養女兒無法陪伴自己。
由於利益問題,過去娶媳婦和嫁女兒,經常採取的是一種換親的方式,我把女兒養大,嫁給你家。你把女兒養大,嫁給我家。如果我平白無故地把女兒嫁給你,似乎我這麼多年在女兒身上的付出,用經濟角度衡量是吃虧的。她吃了我很多飯,花了我很多錢。到你家去給你創造價值。
從這個角度來說,女方對男方之間有物質上的要求看似是合理的。
但是實際上人類之間呢是互助的組織。如果有人把我女兒娶走,給女兒一個生活環境,能夠很好的生活,對父母來講也是一種滿足心願。
反過來,父母前期付出,如果是家境比較好的話,付出是無所謂的事情。如果家境不好,可能確實是需要男方或者是嫁出去的女兒,給自己一些經濟上的資助,這也符合我們常說的投入產出關係。
因此在彩禮問題,自古都不會強調完全的根絕。只是說不要把彩禮變成婚姻的必需品。
使很多經濟條件差的家庭無法付出彩禮,釀成很多悲劇。
這裡面涉及到一個問題,婚姻的構成。
現在看來,婚姻應該是由男女之間的好感,加上男方的必要的經濟條件,男方和女方之間的契約,男方對女方的必要的經濟上的補償這些因素構成。有了這些婚姻才能開始建立。
因此家庭條件好的男性對女方有資助是應該的,也是可行的。
這裡面有一個模型我們要清楚。就是如果女方的家境比較好的話,女兒婚事上,女孩父母更多的是需要夫家給女兒好的歸宿。這種情況下替女兒考慮的比較多。
如果女兒有了歸宿,女兒發展得不錯的話,父母也渴望女兒給自己的家庭一些經濟上的資助,給自己的兄弟姐妹一些經濟資助 。這個想法也是可以理解的。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很容易理解。
所以我們會發現那些和自己的家庭感情特別深的姐姐容易成為扶弟魔。
現在的問題在於當男方的家庭條件不是特別好,女方把過多的男方的財產,搬到女方家裡去,對男方的家庭生活帶來影響,甚至帶來傷害 。這個時候就會產生問題。
所以女兒到底對自己的孃家應該有什麼樣的回報,取決於女兒自己的心態。岳父岳母的心態,附加的經濟條件三個因素。但是現在的矛盾在於三個因素如果達不到很好的平衡,男方的經濟條件差,女方又要彩禮,大多結不了婚 。男方的經濟條件差,結了婚以後,女方拼命往孃家搬東西,拿錢,會打破平衡。
所以錢是解決問題的關鍵,理念是調整矛盾的最好的方式,在什麼樣的經濟條件之下,建立一個什麼樣的觀念體系,變得特別重要。
所以我的結論就是一句話,有條件的多幫幫,沒條件的多理解 。精神上關心,物質上幫助永遠是正確的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