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夕之日,每家每戶都忙忙碌碌的殺雞煮魚,謝年貼春聯。可對於我來說現在過年已成了我最不想過的節日。孃家不想會,孩子奶奶家更不能去(雖然孩子奶奶電話打來讓我們去他那過年,但沒這道理,離婚了,沒必要了),我覺的只要有孩子陪著我,就我們倆過年也是一種很幸福的事,只要有他在,就有家,就有愛!
離婚最怕的是多事之人閒言碎語,而且農村多的是這種人,我沒本事,我媽也沒多大本事,所以我離婚了,而且才三年時間就離婚了。對於我媽來說打擊更大,如果再讓別人的閒言碎語傳到我媽耳裡,那麼我媽會更難受,所以我很堅持的選擇回城裡和寶寶在一起過年。我媽不停的勸說,死活不讓我回城裡和寶寶獨立過年,我騙她我要帶寶寶回城裡洗澡,她才鬆口讓我回來洗個澡,可是回來後我媽還是不停的電話,影片一個勁的讓我回去。年三十五點多影片就發來了,叔叔(繼父)又電話打來,怎麼說我都不願意回去。他們索性派我弟弟騎著電瓶車來接我,不管我回去不回去,他們都威脅我大冬天下著雨也要讓我弟弟來城裡一趟,接我不成就給我送些遲的,可我和孩子兩人能吃下多少東西。無論我怎麼說,他們就是不聽,他們堅持他們的,我堅持我自己的。
我可以看出我媽真的很傷心了。他心疼我,他不怕別人說閒話,可是我自己怕,我不想別人問我你怎麼在這過年,我怕別人問起孩子他爸,我也不想拜年,我知道去拜年也避免不了別人要問東問西,我不想重提舊事,我也不想再去過多說明,過去的事就過去了,以後我只想好好和寶寶生活,好好為了兒子奮鬥,爭取早日重新買上房給兒子一個家。
至於過年我真的哪兒也不想去,我只想好好享受和兒子在一起的時光。媽媽真的對不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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