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我跟老婆經人介紹認識。我對她一見鍾情。說實話,她是標準的白富美商家女,瓜子臉,一雙大眼睛水汪汪的,白面板,身材高挑,性格溫順,這樣的女孩子,哪個男人看了都會一見鍾情。
據媒人說,給她介紹的人不少,就是沒中意的,鬼才知道,她看上我哪裡了。
說實話,能跟她在一起,我心裡確實有些自卑。
她是獨生女,父母都是生意人,目前沒上班。
而我呢,窮小子一個,家境不算一窮二白,但也不富裕,我家一年的生活費都低不過她家幾天的零頭。
幸好我努力工作,業務做得不錯,經常外地出差。多多少少能消除點自卑感,我也清楚,這種自卑感來自於跟她家境的懸殊性,事實上也無法改變,所以,自卑毫無正確理由,純粹自尋煩惱。
正是知道掙錢多麼不容易,再加上我太過一般的家庭環境,讓我從小就很獨立,遇事冷靜。
大概,正是這股“氣質”吸引了她,讓我有幸成為她家的命中女婿。
平時經常出差,我們見面時間不多,但經常通電話。
我會主動跟她聯絡。看出來,這一點她很滿意,也很享受。哪個女孩子不希望喜歡的人這樣呢?
當然,我也是喜歡的。
時間一晃就到年底了,由於兩個人都老大不小了,雙方家庭都有意願我們結婚。
說有意願,老婆那邊,是父母拿她沒辦法。
實際上,我岳父岳母並不完全同意。雖然我家很一般,但他們不是勢利人,只要女兒喜歡,見我這個人,外表倜儻,舉止穩重有禮,所以,也就默許了。
我這邊呢,找一個富商人家,我爸媽也覺得高攀了人家,除了我本人,哪哪都跟人家匹配不上,即使也喜歡這麼漂亮的媳婦,內心裡還是無奈的,畢竟人活一張臉,裡裡外外都考慮面子問題。
我爸媽看我這麼痴迷,也就同意了。
當然,我爸媽看似勉強同意,可不是高傲啊,是覺得配不上人家。
在這樣的情形下,我工作稍有閒,就開始商量彩禮結婚的問題。
兩家人坐在一起商量這事兒。
岳母家非要去大酒店商量,還要在那裡吃飯。
我爸媽心裡直犯嘀咕,商量商量事而已,用得著去那個地方嗎?當然,去與不去,說主要還是看我。
我不認為岳母家過分,不就是吃個飯而已。就算費用高,又能高到哪去?我一個月工資難道還拿不下來?
我寬慰父母,這個時候無論他們提什麼要求,都要答應。沒關係,儘管放心,保準行。
我父母為此專門讓我給他們帶了兩套上檔次的衣服(當然,也就看上去有檔次,非名牌)。
我們把能想到的都考慮了,談一次婚事,搞得像上戰場打仗一樣。
本來去之前我父母心裡直犯嘀咕,一場飯下來之後,尤其我媽,卻感覺篤定得不行。
02
談判開始了。一陣寒暄之後,開始進入正題。
自然,這次的焦點是彩禮。
岳母說,彩禮中等就好了。
我們當地風俗,彩禮有區域劃分,最低8.8萬,最高38.8萬。中等是多少?我快速劃拉了一下,十七八萬左右。
還能接受。按照事先約定,我輕輕拽了拽老爸的衣角,表示OK,沒問題。
老爸爽快地答應了,說不能讓孩子沒面子,那就18.8萬吧。不管怎樣,我們都會盡力讓孩子滿意的。
我老爸關鍵時候還行,輕易不掉鏈子。這點我就隨他。
岳父母相互看了一眼,微笑著點點頭。
之後,我以為岳父母要提房子的事,這事我跟父母早在家裡商量好了,如果他們提房子,我們家就現成的。如果想在市區買,過幾年手裡攢些積蓄,肯定買。
我們家院子寬敞,三層小樓,住著還是蠻舒服的,而且,雖然我家是農村,也是市郊區,即使在市內上班,也有多輛公交車,出行特別方便。
當然,這是最低出行工具了。
除了彩禮,岳父母再沒提別的,房子,車子,酒宴,一概不提。
這是飯前必須完結的事。
開飯就等於商談結束。
岳母對岳父說,餓了吧,咱吃點東西吧。岳父趕緊徵詢大家的意見。
我在心底長吁了一口氣。我想我爸媽肯定也是。
這頓飯,最後是我拼力爭取過來交的費。吃到半山腰時,我老爸就暗中捅我,趕緊去結賬,以去衛生間,或者洗把手的名義。
我是在結束時才去結賬,岳父跟我拉扯半天,最終沒拗過我。笑著說了句:“這小子,夠倔的啊。”
當時在場的人,都笑了。
舉行婚禮前,老婆又出“么蛾子”了,說是要進行婚前財產公證。聽到婚前財產公證這個詞,我的臉立馬灰了。
一看“條約”,差點沒暈過去,足足接近30條,密密麻麻兩大張。
我大概掃了幾眼,首當其衝的就是,誰出軌誰淨身出戶,誰家暴誰淨身出戶,不惦記雙方家長名下財產,女方家財產歸女方所有,甚至連怎樣做飯,怎樣做家務,怎樣帶孩子,怎樣跟雙方父母相處,都拉的一清二楚。
不說別的,我就介意“婚前公證”這個詞,既然結婚,就是一家人。可是……,有必要分那麼清楚嗎?
這明明防我就像防賊一樣嘛。而且誰家結婚,上來就用這些條條框框約束住?大喜的日子,讓人心裡不舒服。
我一股火衝上腦門,咽不下這口氣,跟父母說這婚不結了。
我媽拿過協議一看,竟然笑了。
她說:“你真是個傻孩子,那些規定,你照做不就好了嗎?即使沒有這些規定,也是你應該這麼做的嘛,你愛她,不是嗎?”
我仔細一想,老媽說得也對啊,此時,我真佩服,薑還是老的辣啊,到底我是她兒子,還是嫩了點。
心裡釋懷,人也高興了,我嘿嘿一笑,大筆一揮,簽字。我問媳婦還用畫押不?
她罵了一句:“瞅你那損色。”
03
婚後,老婆的一些做法不免又讓我心生間隙。
她不上班,只花錢。
在孃家也就罷了,有錢花多少都沒問題。可是,我一個人掙錢太辛苦,太不容易,每月上交,下月必定光光。
一分不存,以後孩子拿什麼養?可是婚前協議裡有這條,老公工資每月上交。
我不上交,違背合同,還得處罰金。
心裡那個憋屈,沒處訴。當時想,要個花瓶女人有何用?不能持家,不能過日子。
後來,我實在忍無可忍,對她說:“你這樣月光族,把錢都花哪去了?”
她裝模作樣給我描繪了一通。好吧,就算買化妝品,做美容,買衣服,也不能天天買月月買啊,總得歇會兒吧?
見我逼問不休,只好說了實話:“我媽說讓我攢私房錢,總沒錯吧。”
我一時無話可答了。
心裡再不舒服,也無可奈何。
任她去吧,手裡沒一點積蓄,日子長了,萬一有點事,就只有抓瞎的份。但是,我又沒有正當理由把工資收回來。
於是,苦悶的我,一個人喝過好幾次悶酒。
結果呢,說曹操,曹操就到。麻煩事還是來了。
我爸突然病倒,而且病情來得急又厲害。不顧一切先到醫院。繳費時才傻了眼,我兜裡幾乎空空如也。
老婆急匆匆塞給我一張卡,讓我趕緊去取錢,卡的密碼就是我的生日。這是她的卡,甚至我都不知道她有這張卡。
查詢餘額,足足快百萬。
我又傻了一次眼,但很快清醒過來,趕緊取錢到醫院。由於搶救及時,老爸最終沒大礙。不過住院多日。這場病下來,最少也幾十萬。
事後,我問老婆,這卡里的錢咋回事?
老婆笑眯眯地說:“你的積蓄我的積蓄呀。這些錢,是用在大事兒上的。”
“那你平時”零花“呢?”
“嗐,我媽總擔心我吃不好過不好的,別誤會,沒跟你認識之前她就這樣,她專門給我辦了一張卡,裡面隨時有錢,平時我都用那張卡里的錢。”她悠哉悠哉地說。
儘管如此,我還是覺得這不是個事兒。老大不小了,還動不動花老爹老媽的錢,這可真不叫有本事,但我沒敢說。
誰知聰明的老婆一眼看穿我的鬼心思。
她嘻嘻一樂:“我有事做,你別小看我。”
好吧,誰讓我娶了這麼個白富美呢?
難怪我媽那麼樂意老婆的婚前公證。比起那些東西來,一個人的人品和善良,才是真正超越一切的。
我不得不再次承認,薑還是老的辣啊。
如今,我白富美老婆跟我爸媽相處十分和諧,也有自己喜歡的事做。
雖然我們在經濟上不匹配,但是,在靈魂上,我們絕對是平等的。
這是《簡愛》裡的一句話吧。
事實證明,有些溝溝壑壑,只要人心不偏不倚,任何在物質上不平等的東西,都能趨化和諧。
拋卻世俗的眼光,站在上帝面前,我們的靈魂和愛,都是平等的,沒有貧富貴賤之分。
這是我的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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