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時間朋友聚會,其中有個朋友說了句:“這個春節特別想一個人過!”一下子引發了在場所有人的共鳴。為什麼呢?因為自主的人生多快意!一個人想幹就幹嘛,還無人打擾。這讓我又想起另一個朋友的一句話:“一個人的時候更需要自律。”
“想”這件事是受內在動機驅使的,無論自主還是自律。那“不想”呢?“不想”通常是和內在動機相反的。但生活中心想事成的畢竟不多,但不想卻必須要做的事卻常見,比如為生存必須去做的工作、為考試不得不寫的作業等等。怎麼去調動這些“不得不”的動機呢?人們常見的做法是採用獎賞,比如公司的年終獎金,比如老師的績效工資、比如孩子的獎狀.....
這些獎賞真的能激發人的內在動機嗎?在《內在動機》這本書中,從諾貝爾獎得主赫伯特·西蒙所在的卡內基-梅隆大學獲得心理學博士學位的愛德華·L·德西曾做過相關實驗,他是透過一個趣味智力遊戲——索瑪來設計實驗的,這在心理學史上,德西第一次成功透過實驗證明金錢等外部獎勵對人動機的傷害。
與此同時,另一位初出茅廬的心理學家——耶魯大學的馬克·萊鉑也做了一個類似的實驗,不過他用的道具是彩色馬克筆,實驗結果也發現,期望有獎勵的孩子對於繪畫遊戲的興趣遠低於不期望有獎勵的孩子。甚至1985年對寫作班的文藝青年做的相關實驗也證明了這一點。不僅僅實驗發現獎賞會傷人,來自真實生活的調研也很好地證明了這一點。
這聽起來可能有些匪夷所思,畢竟一般人的印象中,獎賞可是能使他們快速行動起來的最大動力,但是德西等人的研究報告中,最終得出的結論是:外部獎勵會削弱內在動機。一個人一旦習慣用外在獎勵而非興趣、好奇心獎勵自己,久而久之,你就會發現,興趣和好奇心都成了你買不起的奢侈品了。
人的內在動機到底靠什麼決定呢?德查姆斯的觀點是:人們努力尋找只是一個開始,人格心理學家默裡則說:人不僅有生理需要,也有精神需要。對於自主感和自我決定感可能有一種與生俱來的內在需要,人們需要去感受才好體會到。
以個人怎樣才能完成個人自主的需要,來決定自己的選擇呢?《內在動機》的作者愛德華·L·德西和理查德·弗拉斯特總結得出,滿足內在動機的三個需要即可:第一個心裡需要為自主;第二個是勝任,第三個則是聯結。他們指出,人們不僅需要勝任和自主,還需要在感受到這種勝任和自主的時候感受到與他人的聯絡,這種聯絡被他們成為連結的需要,即愛與被愛的需要,關心與被關心的需要。
人人都希望自由,但自由從不是沒有邊界的任性而為,而是在一定範圍內的自由。真正的自由需要在主動改變環境和尊重環境之間取得平衡,更多的是內心要擁有接納他人的態度,更要擁有接納自己的能力。
新的一年即將到來,願我們都能牛轉乾坤!既擁有接納自己與世界的能力,又能找到通往既定目標的內在動機,無論自由和幸福哪一個先到,我們都能擁有自己想要的人生。如果你還是不清楚,就去把這本《內在動機》多讀兩遍吧。
再過幾個小時,牛年就要來了,祝福大家都能牛氣沖天,活出自己想要的自在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