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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婆婆。與親家及小兩口都在同一個三四線的小城。

彩禮的事,我是這麼看的:作為年輕人成立一個小家,啟動資金是必須要有的。

對公婆來說,就是彩禮。對岳父母來說,就是嫁妝。

所以,我兒子結婚,我出錢買婚房(我給個總房價,小兩口自己找合意的房子)➕裝修錢(裝修我給錢,兒媳婦找人,按她的要求)。房子是我全款,所以是我的名字。上門提親時拿了將近兩千元的禮品,姑娘第一次來我家的時候,給了兩千元的紅包及一個手鐲。

另外,我出八萬八的彩禮,女方家給了一輛普通私家車。都是給小兩口的。

小兩口自己工作後,在家都是白吃白喝,自己攢的錢都是自己的,給他們小家花。

養孩子就是要花錢花精力的。正常情況下,這應該是我最後一次給兒子出力了。(以後孫子壓歲錢買冰棒等等,都是意思意思的事兒了)。

網上罵彩禮的,一是那些要求太高、不顧男方具體情況的。比如對我來說,若是對方要一百萬的彩禮,我肯定讓她哪兒涼快去哪兒了。

二是彩禮用於給岳父母用、或給小舅子娶親,這當然不行——贍養岳父母是小兩口的事,不是公婆的事;小舅子娶親花錢,是岳父母的責任,不是公婆的責任。所以不該讓公婆出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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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評論
  • 女子結婚三年被打四次,丈夫一次比一次狠,這次更是骨裂三根
  • 年是家的味道,是捲縮在父母身旁的每一餐,每一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