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離婚過,帶著一個7歲的兒子,去年時間認識了一個男人,我倆很聊得來,相處了一段時間後我倆在一起了。相處後我發現他也有很多毛病,比如說懶,很要面子,從事一個工作沒幾天就說不適合他,丟人什麼的,反正各種理由,不過我也不是很在乎,
不嫌棄我能陪我過日子就行。從年後開始吧!我兒子就總和我說叔叔打他,為此我倆沒少吵架,我平時上班忙,只有晚上在家,不可能一直在我兒子身邊照顧他,我現在猶豫要不要和他在一起,請導師幫幫我。
你感覺合適了,你兒子卻成了你再續感情的犧牲品,為人母未免太欠考慮了。電視劇“不完美的她”講述的故事和你的很相似,電視劇裡的女人選擇年輕男友,最後將自己的女兒拋棄了,和你唯一的差別就是你還存在一個媽媽該有的母性。
所謂愛屋及烏,既然選擇了你,就一定要接受你的孩子,他打你孩子就證明並不是真的愛你,只不過貪圖你的人和能養他罷了,而你的感情經歷讓你自卑,這份自卑感讓你成為這段感情的弱勢群體,變相的助長了他的囂張氣焰,這種男人太自私無恥。
我建議你最好還是分手,別為了一時的感情害了孩子害了自己,有過婚姻史並不需要自卑,每個人的經歷都不同,不好已經成為過去,不要讓它成為你未來的負擔,自信大膽的去選擇更好的幸福才是你應該做的,因為這是每個人都有的權利。
#情感#
最新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