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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人在一起,究竟是物質很重要,還是感情重要?其實,我們內心都很清楚。兩個人結婚成家,感情自然是放在第一位的。沒有感情,只有物質,這樣的婚姻,是金錢婚姻。

沒錢兩個人可以慢慢賺,但感情不好,卻沒辦法慢慢培養出來。雖然現在都流行相親結婚,先結婚後戀愛。可這樣的婚姻,根本不牢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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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歲的黃明,和相親認識的女朋友,剛剛才談了一個月的戀愛。兩個人年紀都不小了,都屬於大齡未婚剩男剩女了。彼此條件也相當,因此介紹人是極力想撮合兩個人在一起。

第一次見面,黃明對女友感覺還不錯。後來慢慢接觸了幾次,兩個人的共同話題也多了起來。最後在雙方父母和介紹人的催促下,兩個人確定了戀愛關係。

原以為,大家都是大齡未婚了,應該會很珍惜投緣的伴侶。但沒想到的是,原本很被看好的黃明和女友,卻因為一個上萬的包包分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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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明在一家公司上班,工作了三年月薪也才九千。除掉扣稅和房租水電等開銷,每月最多隻能剩下五千塊錢。

看到黃明一直沒有談戀愛,父母就特別著急,於是出首付給他買了一套房子,希望黃明能儘快結婚生子。而有了這套房子後,原本無人問津的黃明,確實多了不少的相親機會。

只是黃明相親了好幾次,卻一直沒有找到合適自己的。直到認識現在的女友,黃明才覺得這就是自己想要找的物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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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友長得漂亮,打扮得也很時尚潮流,讓黃明眼前一亮。接下來的接觸,就水到渠成了很多。而更讓黃明高興的是,女友對他也很有好感,希望彼此關係能更近一步。

開始談戀愛後,黃明經常約女友出去逛街看電影。而每次逛街,女友都會去看包包。雖然她沒有買,但看到女友如此喜歡包包,黃明就在暗暗盤算要不要自己出錢買個包包送給女友,就當是禮物,順便也加深一下兩個人的感情。

可還沒等他有所行動,女友卻突然提出,讓黃明給她買一個包包,就當是兩個人的定情信物。女友指定要買最新款,足足上萬塊錢,比黃明一個月的工資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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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明自然不願意去買單,畢竟兩個人才剛剛認識沒多久,就送如此昂貴的禮物。那以後熟悉了,女友豈不是會獅子大開口,要求更貴的禮物?

然而,黃明不願意付錢的行為,立馬激怒了女友。本來還滿臉笑容的女友,瞬間就變了臉色。黃明自然知道女友為什麼變臉,可他也很心塞啊,要是女友買個兩三千的包包,他咬咬牙也就買了,就當是哄女友開心。

可兩個人才認識一個月,一上來就買上萬的包包,他一個月的工資都不夠,這讓黃明有些肉疼。而黃明勸女友挑個便宜的,但女友卻狠狠罵了他一頓,說她自己不是買不起上萬的包包,完全就是想看看黃明願不願意給自己花錢。而黃明這樣的守財奴,摳門男,活該單身一輩子。我這樣的優質女人,你高攀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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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終,兩個人不歡而散。而分手後,介紹人一直勸黃明好好去哄哄女孩子,說女孩子嘛,總喜歡被人捧著哄著,黃明這樣直接拒絕,太傷人家女孩子的顏面了。

可黃明不認為自己有什麼錢,他就這點工資,雖然每月九千多,可真正到手的也才五千多,更何況還要每月還三千房貸。他要是給女友買上萬的包包,他豈不是要喝西北風了?

而且更重要的一點,那就是黃明根本不願意助長女友這種虛榮好面子,愛攀比的行為。雖然他知道女孩子需要哄,可女友沒結婚就這樣作,那結婚後,豈不是會上天?他可不願意娶了女友,就娶回來了一個祖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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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評論
  • 女子結婚三年被打四次,丈夫一次比一次狠,這次更是骨裂三根
  • 父母的嫌棄,真的是一種愛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