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愛情這件事兒,最初有了意識是在小學,男女同學總是瘋鬧在一起。那時候都是孩子,也只是對性別有了最初的區分認識。女孩子們總是背後議論,班裡哪個漂亮的女孩和成績好的男孩互相喜歡;哪個調皮的小男孩大概在喜歡某個文靜的小女生。那時候我也會被其他人的玩笑逗得紅了臉,羞憤的說沒有的事。那時候大家唱<同桌的你>,卻不知很多年後想起,是那麼青澀美好的回憶。
中學時代愛情最廣泛的代名詞是暗戀。那時候學校嚴查早戀,也只有極少數同學初嘗愛情的禁果,偷偷摸摸的在放學後牽起了手。但是愛情已經不再是一個生疏的詞彙,一場似懂非懂的虛幻電影。漂亮清純的女同學成了男生偷偷放在心裡的白月光,籃球場上奔跑的陽光大男孩成了女孩子幻想的物件。那些怯怯的,猝不及防的對視,抨擊著情竇初開的人兒。
愛情在大學的時候開始光明正大起來,似乎成了大學生的必修課。離開了家,去了另外的城市,跳脫了父母的管束,似乎整個人都輕鬆了起來。生理也都逐漸成熟,已經成年。大家都踏著輕風,踩著雲,追逐愛情。
我在大三的時候遇到了一個陽光燦爛的人。可是,在回憶裡,這似乎不是愛情,因為我可回想起他的瞬間幾乎沒有。我只記得他大眼睛,好像帥帥的,高個子,幽默風趣。他走進了我的生活,卻並未走進我的愛情。不過這確實是我的初戀。
我本就是個情感遲鈍的人。所以我經歷了並不甜蜜,又不印象深刻的初戀。
畢業之後我在工作中,遇到了他。在很長一段時間內我覺得那是真愛。他同樣風趣幽默,又多了做事周密,會替我分擔的優點。因為我們是同事,所以一起經歷了更多的事,相處了更多的時間。
我們有了默契,我知道了原來真的有一個人,看見他就會笑,會奔跑過去擁抱;原來真的有一個人,會在你一個眼神一個動作之後就明白你要表達的意思;原來真的有一個人,會彼此有說不完的故事,有講不完的笑話;原來真的有一個人,讓你懂得了思念是一種病。
後來,我也知道了,原來真的會有一個人,讓你徹底失去理智,像瘋了一般的哭喊;原來真的會有一個人,猝不及防的把你推入寒冰谷底;原來真的會有一個人,在說愛你的時候,還愛別人。
我似乎看清了愛情的本質,我覺得愛情不可信,也不足以走進婚姻,撐起漫漫長路,相伴一生。
後來我花了很長時間,不斷的改變我的思維,我對於愛情的認知。
我遇到了現在的男友。是的,我三十歲了,仍然未婚。他幽默風趣。我好像一直喜歡這樣的人,我只想枯燥的生活有趣。我們也爭吵,只是他給了我更多信心。他會為了我去努力,努力工作,努力生活,他規劃著我們的未來。
愛情,各形各色,或轟轟烈烈,或細水長流。我只願,清晨的一碗白粥,陰天的一把雨傘,節日的一束鮮花,我們一起感受生活;我只願,相視時的嬉笑,平淡裡的調笑,失意時的微笑,我們共同成長;我只願,漫漫歲月,我在,你在,牽手相依。
你的愛情呢,是什麼模樣?是幸運的一次就遇到了命中註定的真愛,還是在磕磕碰碰中尋覓,亦或是覺得愛情可有可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