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兩年,第二個春節沒有在自己家裡過了。今年與去年不同的是,生了兒子,在身邊陪自己,也算有個親人了。
現在兒子睡了,我躲在被窩裡,陪著他躺著,一門之隔的外面,是婆家的父母和小叔子弟妹以及自己的老公,在熱鬧的看著春晚。
我並不是有意迴避,一來孩子才半歲有餘,一個人在不熟悉的環境睡覺,我怕他害怕;二來也是想家了吧,畢竟前二十八年,我都是陪在自己爹媽身邊過的年。回憶這麼多年,自己從小時候在姥姥姥爺家和舅舅舅媽,弟弟一起過年,到後來,我大了,姥爺姥姥相繼去世,我們一家三口還延續著和大舅一家過年,再到現在,我和弟弟相繼成了家,父母開始兩個人過年,而我們和大舅家也變得越來越聚少離多了,年從小時候意味著,我和弟弟買新衣服,吃好吃的,三十晚上一起熬一宿,到後來,我們一家三口團聚吃飯,再到現在,我成為了別人口中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年味對於我來說變得越來越淡了,到如今,我真的懶得看春晚,還不如陪著兒子躺在床上小憩一會兒來得舒坦。
我就這麼躺著,就在想著,嫁出去的女兒真的就是潑出去的水了嗎?中華上下五千年的傳統文化,為何就要這樣的“男尊女卑”呢?女兒一出嫁,就必須面對和父母分離的現實麼?而且女人嫁給男人,不僅是嫁給他,還要適應他整個家庭,這裡有太多的和自己原本的家庭不相符的地方,但我們無從選擇,只能隱忍,這太不公平了。
好在有初二回孃家的傳統,彌補我們女兒的思家之情。這兩年,我明顯感覺到,三十除夕,對我沒有太大的感覺,相反,我更期待著初二回孃家的日子。彷佛初二對我來說才是真正意義上的過年。
所以我說,嫁出去的女兒,不能是潑出去的水,因為覆水難收,而女兒還是可以回孃家的。也永遠會是爸爸媽媽的女兒,不會改變。
想到這些,自己還是慶幸生了兒子,以後不會因傳統禮儀的約束兒被迫過年離開父母。
雖然除夕之夜很想回家,很想爸媽,但也要自己開導一下自己,這就是簡單的一個星期四,還有兩天是初二了,到時候回家過週末,豈不是也很開心嗎?
祝大家新年快樂,牛年大吉!也希望每一個沒有女兒在身邊的父母都可以度過一個平安祥和的春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