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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我開始談戀愛、結婚、生子,我才漸漸理解母親,更加愛她。

我弟不到一歲,我小學二年級,爸媽就出門打工了。在我零零散散的童年記憶中,那天媽媽是穿著綠色格子的大衣,提著個包,站在農村公交車車門那裡哭著走了,就這樣,家裡只有我和弟弟奶奶,農忙時候,我弟在麥子稻子裡玩耍,我和奶奶幹農活。七畝地,全是奶奶一個人,不到1米5的老人,青春期的我還嫌棄過奶奶的不愛衛生,現在大了,離家了,才反省自己多不應該,後悔沒多陪陪她。

家裡經濟不太好,經常桌子上連續很多天都是一碗大白菜炒豆皮,每年開春有紅會,一件長袖衣服5塊錢,開衫衛衣30幾塊錢,也穿了好幾年。媽媽寄回來一雙白色帆布鞋,我愛惜得不得了,總覺得這是城裡的孩子才穿得起,我們這兒農村買不到,每到週六週日呢我就給它洗得乾乾淨淨,貼上白色衛生紙,週一繼續穿。那時我特別自卑自己留守兒童的身份,自卑自己的指甲縫總是有黑色的髒東西。後來,讀了高中,我都不記得那時候我是什麼樣子了,只知道要刻苦讀書,計劃著花錢,好好學習,不辜負父母期望。媽媽說我很傻,不捨得吃,瘦得不成樣子,誇我勇敢,一個人在校外找了房子,一個人搬了兩次家,害,我都不記得了,哈哈。

亦或是高中壓抑久了,到了大學,我並沒有好好讀書,我也經常出入圖書館,也拿過獎學金,可我心裡清楚,我沒有用心!我買很多衣服,買護膚品,也談了戀愛,但是那時我的父母依舊過得很拮据…

大四下,我就出去實習,很想掙錢,很想減輕父母壓力。大學談了一個男朋友,我們很好,他很暖心,很照顧我,我不怕他會嫌棄我的家境,我可以和他說起我的家庭,在一起五年的時候,我們結婚了,回到了他的家鄉。沒錯,我遠嫁了,因為愛情。

有工作的地方沒有家,有家的地方沒有工作,這是在外漂泊者的人的心聲,漂泊的時間越久,就越想穩定,所以我同意回到男友所在的城市,那是離我家700公里的地方。

我特別想有個孩子,漂泊的那幾年中我懷疑自己抑鬱,去看了心理醫生,醫生說我是中度抑鬱。特別痛苦,期待著週六週日放假讓工作了一週疲憊的身體放鬆下,可一到週六週日就害怕一個人待著,我會頭疼,會焦慮,會哭,沒耐心,想靠電視讓自己睡著,不行,太累了!那時我就想我該怎麼辦,我這樣下去怎麼辦,我怎麼做可以救自己。跑步去人多的地方待著,去圖書館看書,後來我想,我想有個孩子,我把我的精力全都放孩子身上,這樣就不焦慮了。結婚後,沒想到我就真的懷孕了,在外地出差,看見驗孕棒是兩條槓時,我哭了,那種感覺,我真的不知道怎麼形容,激動嘛,不全是,驚喜嘛,好像也不是特別的開心。。

養兒方知父母恩,懷胎十月,開骨十指,沒有經歷過是真的不會懂得的 每一個媽媽都是偉大的,媽媽對孩子的愛真的是心甘情願,不求回報!每一位媽媽也曾經是個小女孩呀,怕黑,也常掉眼淚,也需要被照顧,經常笨手笨腳,什麼都做不好…

我有了自己的孩子,我很愛他。我也很愛我的媽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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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評論
  • 女子結婚三年被打四次,丈夫一次比一次狠,這次更是骨裂三根
  • “兩個辦法,要不離婚,要不你把你父母送回去”我是有底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