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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年前的絕望歲月,我躺在床上整夜失眠,想過所有自殺的辦法,鐵了心就想跟著你去,痛恨自己忽視你的抑鬱,沒給你足夠的關心。那天偷了保安的鑰匙,上了高層頂樓,時值盛夏,空氣裡裹著熱浪,我站在水泥杆邊上,頭上是三尺神明,腳下是惶惶人間。不知何時吹來一陣風,我竟然怕了,坐回欄杆上,哭了一晚,恨自己是個沒用的姐姐

這一頹就是一整年,直到交不起房租,媽又在老家掛念,才試著重新接納這個世界。你走後,我比較寡言,因為工作的關係,認識了一個夜跑的朋友。生日那天她送我一雙氣墊鞋,沿途看盡所有這一年忽略的街道和市井生活。心裡突然升出一種奇妙的安定,我好幾次跑得腹腔抽著疼,想放棄,但只要這種安定一上頭,就停不下來,像土壤迎接的第一片落葉,茫茫人海確認過的眼神----就是它了。

弟,你能感受到嗎?只有跑步時,感受到面頰的風,聞著每一條街巷特殊的氣味,才能說服自己與這個世界是有聯絡的,它沒有拋棄我。我本以為我的人生在六年前就失去了意義,後來發現我根本不曾擁有過,努力不一定成功,費盡心思也只是“身在此山中”的兜兜轉轉。所謂生命,就是對死亡的補償;人生,就是獲得幸福感的過程,時間長一些,幸福的次數可能多一些,短一點,也不是沒有幸福過。

弟,我想你跟我們在一起的那段日子,應該能感受到幸福吧。漫漫人生,既要熬過人性骨血世態炎涼,也要享受柴米油鹽風清月朗,跑步於我,就是慰藉吧,就像混沌宇宙,本就是一場掐頭去尾的無可奈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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