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到過年,想家的念頭總比平時強了幾萬倍。我是廣西嫁廣東梅州一座小鎮的外來媳婦,每到過年,我老公的堂妹可以天天回孃家,我好羨慕她,我婆婆沒有女兒,只有2個兒子,一座房子住著兩家人,我家和叔叔家。我們說不上相親相愛,但我們也相處融洽。我老公的堂妹,就嫁隔壁村,走路15分鐘的路程很近很近,平時到街上也經過我家門口,散步也可以走到我們這邊來,真的好羨慕嫁的近。
我為什麼遠嫁,我總結了一下:年輕不懂遠嫁有什麼不好,結婚後才明白如果可以重來你還會遠嫁嗎這句話的含義。我公婆對我很好,老公也還可以,我苦的是離家太遠,雖然我對父母不依賴,但是我確很想他們,我想念家裡的一切,我想念爸爸那個寵膩而又溫柔的笑容,我想念看媽媽和我吵架又吵不贏我的那個著急樣,我想念哥哥炒的菜,還有那一口北京腔的說話聲,我想念妹妹做的糖水。回孃家我最大,碗不用洗,娃有人帶,真的好想家裡的一切。
遠嫁的孩子真的不能兩全其美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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