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來信:
和丈夫結婚那會,我父母還有些不同意,主要原因:我丈夫家在城中村,公婆是農民。
我當時對我父母的勸說:你們目光太短淺,現在城中村多吃香,一旦房子拆遷,將坐擁好幾百萬。
因為我堅持和丈夫結婚,我父母也沒轍。
事實上,我和丈夫現在結婚才四年,我們這邊的房子就拆遷了,公婆分到800萬。
首當其衝,公婆給我們買了一套大房子,給他們買了一套小房子。
剩餘的錢,公婆也說了:我們會理財,會日常開銷,等我們老了,只要你們孝順,剩餘的錢都給你們。
沒想到的是,在此節骨眼上,我媽竟然親自登公婆門,並對婆婆說:親家母,我家兒子現在面臨結婚買房,你能不能拿出部分拆遷款,幫我兒子買一套房子?
婆婆的態度:你兒子結婚,讓我幫著買房,恐怕不合適吧?
我媽:要不,你借我們一些錢,將來還你?
婆婆:這也不合適吧,充其量借你們十萬,且你們需要承諾五年內還清。
最終,我媽氣沖沖從婆婆家離開了。
顯然,我媽壓根就不是來借錢,而是想吃霸王餐。
雖然,那是我親媽,我也覺得我媽這樣做不太合適。
這種事,說到天邊,都是你媽沒理。
假如是你遇到了難事,你公婆不幫,是你公婆的問題,但是,你弟弟結婚買房,關你公婆什麼事?
關於你媽媽,難聽地說,就是一個沒有格局,不懂分寸的女人。
或許,我這樣說,你有些不愛聽,但是,這就是現實。
當初,你和你丈夫結婚那會,你媽媽不是也給予了反對;而上你婆婆家要錢,給你弟弟買房這種行為,壓根就不應該有。
有時候,我也在反思一件事:
文憑並不能代表水平,也不能代表教養。
這件事,就此翻篇吧,要不,還能怎樣?
最新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