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前有六年都不在一起過了,兩個女兒都跟著我生活,那時候大女兒還讀初中小女兒還上幼兒園,。離婚的時候大女兒判給前夫,小的判給我,孩子都還是一直跟我生活一起。協議是他每個月付給大女兒一千的撫養費,多少就不說了,可剛開始兩個月找他要,他會發脾氣,後來我就乾脆不要了,一千也基本上幫不了什麼自己掙錢養吧。從大姑娘高中到大學畢業到工作,小姑娘從幼兒園到初三了,我們娘仨過的不說富裕吧但是非常開心,大女兒從原來的孤僻變得開朗大方。昨天過年,我影片給孩子爺爺奶奶拜年,奶奶說,她們爸不容易,孩子這麼大了盡然不給爸爸打電話不聯絡,意思還帶埋怨孩子不懂事。我想,我一直沒在孩子面前說過前夫任何不好的話,主要是怕影響孩子健康成長的心理。可孩子從小都沒有接到過父親的關心問候,更別說過年紅包啥的,她們的記憶會從哪裡來?她們的生活和思想中根本沒有爸爸這個詞和概念,長大了怎麼去“懂事”。心理專家都分析,女孩兒的成長父親缺席了會對一生都影響,我大女兒今年25歲了人也漂亮工作也好,可就是不談朋友,我時常自責和難過,我付出再多卻有代替不了的東西。我的人生影響了孩子的不健全。婚,沒離錯,當初是堅持到不能再堅持才放棄的,家暴還不擔當沒責任心。離婚十一年婆家人老人和親戚都還當我是親人交往。我想我現在應該守住孩子的正常生活,小時候不養她,老了也不輕易答應讓我孩子給他養老。孩子要在這社會好好生存本身都多難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