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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從民法典出臺以後,大家對於關於彩禮方面條款的修改,讓很多人心生不滿,聲音大多分為截然不同的兩個方面。

有些人覺得,限制彩禮很不公平,而有人覺得,彩禮沒有一刀切禁止很不公平。

前者認為,彩禮本就是自古就有了,由來已久,這是傳統,是民俗,也是女方婚嫁的保障,更是對女方家庭嫁女兒的一種補貼,限制了,等於就是讓女方吃了虧,讓女方未來在婚姻中越來越束手束腳,在婆家更是抬不起頭來,無法享受到平等的家庭地位和話語權。

後者覺得,彩禮本來就是一種變相的要錢,存在即不合理,一份彩禮少則幾萬,多則幾十萬,上不封頂,本來就是沒有道理的,嫁女兒又不是賣女兒,可是這錢不給,人家就是不肯把女兒嫁給你,這分明就是把婚姻弄得很勢利,很物質,還很傷害感情,多少都不應該給,就應該直接取消,這樣才能讓如今有些烏煙瘴氣的婚嫁市場得到整頓,讓男方獲得公平。

大家覺得如何呢?彩禮應該給嗎?還是應該直接取締呢?

我個人冒大不為說一句話,其實我個人認為,彩禮該給,但也可以不給。

啥意思?我說這話並不是牆頭草的意思,更不是“端水大師”,而是事實如此。

彩禮該給,是出於男方的誠意,也是尊重傳統風俗的一種表現。有人可能會說了,彩禮代表誠意,你這不是在胡鬧嘛,那些要高額彩禮的也是這麼想的,所以人家才會要高高的彩禮,因為彩禮給的越多,誠意才越大嘛,這簡直就是在助長高額彩禮的氣焰。

並不是這樣的,是誠意,但這份誠意重要的地方是如何去看待。誠意並不能跟彩禮的數額直接掛鉤,但可以和給彩禮這項儀式有聯絡。

數額不是重要的,重要的是給。聽明白我的意思了嗎?給多少無所謂,在自己家能力範圍之內,給出一個能夠負擔得起的數額,這份價格合理的彩禮,才是應該給。

彩禮也可以不給,分為兩個方面,一是,當受到經濟條件限制,給不起彩禮的時候,勉強給了會面臨負債,甚至會讓家庭致貧,那麼就可以不給。

二是,當對方提出了不合理的彩禮數額,給不起,或者是給得起但不想給,不合理就是不合理,那還是可以不給。

即便女方可能會不高興,甚至會毀了婚事,但是婚姻本來就不是強買強賣,是你情我願,對方可以提出不合理要求,可以硬性要求彩禮,但你也可以拒絕,不結婚,未必就是壞事。

彩禮應該給,也可以不給,該給的時候給,不該給的時候就不給,但是呢,我也想說上一句,該給的時候不給,不該給的時候給,都是錯的。

正常合理的彩禮,不給,這就不是彩禮的問題,而是家庭風氣,家庭成員人品的問題了。不該給的時候,給,這也不是人家提出不合理要求的鍋,人家人品是有很大問題,但最終是你自己太過於想要促成結果,忘記了自己還有選擇權這回事兒。

人人都婚姻都有選擇權,沒有所謂的主動權就一定佔據在某一方的手中,有時候因為感情,因為前期的付出,我們才會做出不正確的舉動,忘記了自己並非沒有權利在手中。

談婚論嫁,談的是啥,論的是啥,大家都知道,大頭主要還是彩禮方面,姜舒家的家庭條件還算可以,男方家也和姜舒家差不多,都是獨生子,經濟條件不說多好,但至少也算得上是不愁吃喝的。

姜舒的父母呢,基於當地的彩禮均價,再基於對方家庭的經濟條件做考慮,最終定了十萬彩禮。也明確表明了,這錢肯定會隨著女兒嫁過去帶過去的,孃家一分也不會要。

然而男方父母一聽便咋舌,覺得太多了,說要回去商議商議,於是呢,第一次談婚論嫁就這麼結束了。

第二次談的時候呢,男方父母還是就彩禮表達了他們的態度:“房子我們家負責了,首付一交,裝修一樁,再辦婚禮,已經是很大的數目了,這彩禮錢實在是掏不起。”

男方也不說能掏多少,按男方家的說法,是一分也掏不出來了。

第二次談婚論嫁,有這麼無疾而終了。

回家以後,姜舒和父母商量,彩禮這錢不要也不是不行,但也不是完全就不用給了,可以用其他方式,不需要讓男方重複支付這筆錢,於是就想到了一個辦法。

姜舒沒有找雙方父母去說,畢竟每次聲勢浩大隆重的一講,最後都沒啥結果,乾脆私底下去了男方家,把自己家的想法說了一下。

“我們家想過了,彩禮不給也不是不可以,是這麼個想法,彩禮不用拿了,你們家買房的話,首付款當中的十萬,就算是我的出資額,加上我的名字,反正以後我們倆結婚以後,也是要一起還貸款的,這樣十萬塊錢你們家也就不用掏了,雙方都能滿意。”

然而男方家並不滿意,彩禮充做首付,男方家不同意,具體為啥,男方家給出的理由:

“這房子從頭到尾都是我家買的呀,你們家也沒出錢,這彩禮不彩禮的,不還是我家的錢嘛,這不就讓我們家吃虧了嘛。”

當然最後這一句,男方家並沒有說出口。

姜舒聽到這裡已經是徹底明白了,男方是關於付出的任何條件都不答應,既不答應給彩禮,也不答應給房產加上她的名字,她有些生氣了。

“什麼你家都不答應,那你家能答應啥?”

“這戀愛都談了五年了,都住在一塊兒過了,你現在還來談房子加名談彩禮多傷感情啊。”

男方賠笑著說了這句話,而這個95後的年輕姑娘並沒有吃這一套,她先是贊成了婆家的觀點。

“也是,談這些傷感情。”

然後直接懟了婆家:“可是談論論嫁就是傷感情啊,這樣吧,房子不用加我的名字,彩禮我也不要了,就是婚嫁也別談了吧,太傷感情了!”

這通發言大快人心,讓婆家蒙了,一時間沒了話,想勸還沒來得及勸,姜舒已經大步流星地走掉了。

姜舒選擇了分手,在談婚論嫁的途中,姜舒算是徹底被男方家庭的態度給激怒了,把這門婚事親手搞黃了。

在男方的眼裡,姜舒無疑是個只關心彩禮,唯利是圖的女孩,姜舒的父母也是這樣。就為了彩禮,就為了不給加名,就不肯結婚了,分明就是隻把利益放在第一位,就是衝著錢去的。

可事實上果真是如此嗎?

姜舒要的是十萬元錢彩禮,這十萬元錢,對於姜舒家,還是對於男方家的經濟條件而言,都不算是高到了不可以接受的地步,並且,姜舒家明確表示,彩禮不會給孃家,是要隨著姜舒帶回婆家的。即便對方找了各種理由說給不起彩禮了,最終姜舒家也是妥協了,給出了另外的方案,就是把彩禮這份錢當成是首付款中的一部分,加上女方的名字,以後兩方一起還貸款。

這個要求過分嗎?也許在男方看來是過分的,畢竟,房子的首付款說到底還是男方一家給的,憑啥加女方的名字呢?彩禮本來也是不合理的,憑啥要給呢?所以他們家不想給彩禮,也不想給房子。

這麼想這麼做,其實都合理,沒有什麼問題,但是有能力卻完全不願意付出,談婚論嫁還談啥呢?談錢傷感情,不談就不傷感情了嗎?既然是為了杜絕傷感情的事情發生,你又完全不願意付出,那麼正如姜舒所說的那樣,那婚嫁也都別談了,這樣才是真正的一勞永逸。

彩禮,我已經在文上說過了,該給,也可以不給。合理的彩禮,應該給,但是你不願意給,也可以不給,只是,你不給了,也正恰恰暴露了你的人品最低處,說是對方重物質,其實是自己太重物質,你有選擇的權利,可人家也有選擇的權利啊,你想空手套白狼,人家幹嘛要你呢?

姜舒家,並非是因為不給彩禮才要分手的,而是從彩禮這件事情,的的確確看出了男方家的誠意存在很大的問題。要求合理,對方不同意,建議合理,對方也不同意。

或許男方想要求的是完全的公平,付出本來就不是應該的,可是我想說的是,談婚論嫁這件事兒,本來就沒有所謂的絕對的公平在。你完全不付出,想要公平結婚,我只能說,你腦筋有點軸。

你別說是我們這邊了,就算是西方,求婚男方也得買個像樣的戒指送給女方,按這樣的思想來講,這也是不公平的,憑啥男方要給女方買戒指呢?一顆鑽戒上萬,女方就應該把這份錢給還回來,那才叫公平。

你瞧瞧,這婚嫁中的斤斤計較,最後的結果只能是兩敗俱傷的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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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女子結婚三年被打四次,丈夫一次比一次狠,這次更是骨裂三根
  • 寫在年初 給自己 給所有遇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