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看標題可能就感覺有點負能量,不過這件事情已經堆積在我心裡好幾年了,我屬於遠嫁,不過也不算太遠,兩三個小時的路程離孃家,但是有了孩子回去的也是比較少,好在父母經常來我這邊,但是小時候的玩伴,同學可能就比較疏遠了,嫁到老公家就要熟悉環境,建立自己的生活圈子,來了也需要上班嗎,慢慢認識了一些同事,因為我人生地不熟所以我也願意跟他們在一起多接觸些,有一個女同事,我們一起上班關係還算好,後來結婚了她不上了,在一起上班時候還沒結婚,後來結婚不上了她自己就開了個副食店,生意看著很忙活,有的時候去她店裡找她玩,偶爾能聽到她聯絡銀行貸款呀類的,但是我這人比較粗線條,再說了做生意貸款很正常,那個時候我們已經很熟悉了,接觸好幾年了,所以就問她你這投資還挺大,她說是的,後來在一起玩的時候就發現,大金戒指,大金項鍊,因為這兒是縣城,所以可能都喜歡這個,買衣服她也很敞亮一買好幾件,後來有一天給我打電話,說她要貸款,要人給擔保,我說行,那時候沒有概念,我這人也比較獨斷專行我也沒和老公說,等到去擔保貸款的那天馬上去銀行簽字了,我給老公打電話我說某某(就不說名字了,雖然是欠錢了)貸款讓我們擔保你來籤個字,我老公當時說,她已經欠很多錢了,以前的擔保人已經不給她擔保了,我們不能給她做這個擔保,我說誰沒有個難處,幫幫她吧,硬逼著我老公把字簽了,你們猜到了吧,跑了,沒有電話,沒有簡訊,自己家房子全部賣掉,沒有任何音訊,貸款20萬,天塌下來了,也可能是我自己咎由自取,我不還徵信全給因為擔保,屬於第二貸款人,後來我才知道,我自己瞞著老公發了工資就還,發了工資就還,還了幾年,後來聽別人說,我那個朋友又生了二胎,還上班,我想問下我找她嗎?我找她我感覺她也沒有錢還我,我要起訴她嗎?她是不是很可恨,我為了還她這個錢,省吃儉用,飯都吃不飽有點誇張,但是每次過好的,我的壓力也很大,房子有貸款,原來是我還,為了還她這個錢我讓老公還房貸,我錢還完後才告訴我老公,我把錢都還了,因為我自己的工資都是我自己拿著,我要起訴她嗎,已經過了兩年了,我要不要起訴她,還能不能起訴她,有能給我出出主意的嗎?我是不是很傻,這事藏心裡好幾年了,憋屈,所以在這裡牢騷下現在還完債,緩過來了,我想告她,最起碼她的知道這錢她是欠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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