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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世紀的法國哲學家帕斯卡爾在《思想錄》中曾經說過:“人們通常對於自己發現的道理,比由別人發現的更加深信不疑。”

充分認識一件事情的重要性,必須從感官層面出發,在大腦裡紮根,就像樹幹發出新芽,才能真正融入到自己的認知中。

如果說認知水平由聽過的道理決定,那世界上最智慧的人應該是新媒體編輯,因為他們每天要經手海量的文章和書籍——包含各種“醒世良言“,人生哲理。

所以很多時候,聽過很多道理,卻過不好整個人生。

當人們說自己“懂“一個道理的時候,其實是包含三種層次:

1、不求甚解。對於這個道理僅限於記住了內容,或許能在聊天時能拿出來炫耀,但既沒有深入的瞭解,也沒有自己的思考。

2、對道理有自己的思考和質疑,但並沒有真正的結合到生活實際中。

3、親身實踐,對遇到的問題有深入的思考,當這時看到別人總結的經驗時,才能更好地批判吸收,化為己用。

就是一個簡單的“懂“字,也有不同的深度。所以道德經裡說:“上士聞道,勤而行之;中士聞道,若存若亡;下士聞道,大笑之。不笑不足以為道。“

深度的區別在於我們花費了多少代價,去換來那個”懂“的感覺。輕鬆地懂,代價少,路徑短,忘得快,有誤差;花費大量時間和精力悟道,時間長,見效慢,印象深刻,可以內化成自身的本領。

在外人看來,可能就是同一個“懂“字,但背後功力深淺,卻有著天壤之別。

很多時候,作為一個營銷界人士,日常工作又以學術研究為主,難免陷入第一種狀況,人云亦云。很多道理,沒有真正的去實踐,或者是深入調研,就敢寫成文章發表,這一點,2021年了,一定要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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