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金錢的魅力真的很大,就像廖阿姨一樣,為了金錢,竟然答應跟僱主按照保姆式有償陪伴的方式在一起,最後僱主很滿意,但是自己的家卻毀了,下面來看看事情的經過。
廖阿姨 49歲
在我們那個年代,婚姻都是父母安排的,只要父母覺得滿意就可以了,自己是沒有選擇權的,就算自己不滿意,也不能反對,我當初結婚就是這樣,我結婚的物件是父母安排的,對方家境很好,在我們當地算是比較有錢的人家,可能很多家長都認為只要是富裕人家,嫁過去就會過得好。
我的老伴雖然家庭富裕,但是他也很勤快,對人很友好,剛開始嫁過去,我跟他沒有什麼感情,後面相處久了,我跟他慢慢有感情了,覺得他是一個特別溫暖的男人,父母的眼光果然沒有錯,那時候我覺得生活很美好,有自己愛的男人,還有可愛的孩子。
但是就在這個時候,意外降臨了,老伴出了一場車禍,然後去世了,老伴去世後,他的大哥獨吞了家裡的所有家產,因為老伴走了,所以我跟孩子一直被欺負,後面我跟孩子還被他大哥從房子裡趕出來,從來沒想過我的生活會變得如此辛苦,沒有了老伴,我一個人要撫養孩子,想著我就覺得很害怕,但是沒有辦法,生活已經這樣了,只能咬牙堅持,於是把孩子送到我父母家,然後我跟著朋友去城裡打工。
剛開始那幾年我在一家電子廠打工,雖然經常要加班,但是收入還不錯,一個月能掙五六千,足夠我養活我的孩子,後面年紀大了,每天加班身體受不了,然後我就想去做保姆,因為現在保姆的工資也是很高的。
於是我遇見了我的第一個僱主,我的第一個僱主很直接,跟我見面第一天就跟我說保姆式有償陪伴,我當時很驚訝,想著現在城裡人的思想怎麼那麼開放?這樣的陪伴方式都能想出來,然後直接拒絕了,但是僱主對我很滿意,找了我多次,而且還給我開了一個很高的工資,一個月一萬,這樣的工資在以前我是不敢想的,在金錢面前,我妥協了,然後我答應了他,因為太需要錢了,我的兒子已經長大了,談了一個女朋友,因為沒有房子,對方一直不同意結婚,我想辛苦一兩年,多賺點錢,然後幫兒子買一套房子,這樣他就能跟女朋友結婚了,他結婚了我也放心了。
於是我就跟僱主按照這樣的方式相處了,我們平時住在一起,僱主對我很滿意。
剛開始還很好,後面這個事情傳到了村裡,村裡人說我是壞女人,說我不檢點,說我為了錢連道德都沒有了,反正說得很難聽,這件事被我兒子知道了,我兒子非常生氣,直接說我不要臉,說我的行為跟壞女人沒有差別,還說丟了他們的臉。
不管我怎麼解釋?我兒子就是不聽,最後還跟我斷絕了關係,就是因為保姆式的有償陪伴,導致我的家毀了,現在的我無家可歸。
結束語:廖阿姨真的可憐,這輩子經歷了太多不幸的事情,一開始是為自己兒子著想,最後 兒子卻不理解自己,想著就讓人很難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