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面一看這就是該不該離婚的問題,如果只是形式上的婚姻又怎麼能算是真正完整的家庭。你不快樂,孩子談何幸福?可即便如此,我其實還是不主張離婚的(除非另一半黃賭毒,或者家暴)。
先來分享我在婚姻中的一點經歷和看法。我和愛人結婚五年,寶寶三歲多了。在寶寶剛出生不久的很長一段時間裡我一度覺得自己的婚姻實在太糟糕了,我也無數次想過離婚。
我認真的想了想是不是離婚以後我就不在痛苦,可以解決現在的問題?我是否可以獨立的照顧自己的孩子(不論是經濟上還是情感上)?如果需要父母的幫助,和父母一起生活會不會面臨和父母的相處問題?如果再婚我能否找到像親生父親一樣愛自己女兒的男人?如果對方也帶著孩子我是否能和平共處?如果我再婚後再次發現老公身上不願忍受的缺點我是否會後悔?到時候是不是又面臨和現在一樣的境遇?
這些我都無法給出肯定的答案,或許離婚並不是上上之選,那麼不離婚就得過的好。因為過不好傷害對方不說,折磨的更是自己。
我仔細想了想我對老公不滿的地方似乎是因為他滿足不了我對他的某些期待,又是為什麼我會有這些期待呢?我想是因為我想要的這些我無法自給自足。而大部分時候把希望寄託在別人身上你總會有失望的。所以學習強大自己才是解決問題的根本,換句話說當自己完整了,和誰結婚也許就不那麼重要了。
也許有人會問:沒有期待那我要老公做什麼呢?這樣問的人請你想一想你對老公是愛還是依賴?當然沒有一點期待的婚姻也是不真實的。
每一對新人在婚前也許都不是真正愛對方的,愛的只是你理想化了的對方。婚後我們慢慢發現了真實的對方也發現了真實的自己。當我放棄了哪些從前執念,把對方給不了的我的期待還給自己,我發現老公似乎也不想以前那麼討厭了,慢慢的他也改變了許多。
每個人都是獨立的孤獨的個體,生活都不容易。也許每一段婚姻都會在不同的階段經歷不同的問題。既然此更應該好好的愛你的另一半,因為他是另一個掙扎在痛苦婚姻裡的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