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婆想換衣服,就直接當著我和丈夫的面把上衣一件一件全部脫掉,看我表情不對,她說:“這有什麼大驚小怪的?”
2009年8月16日,我在北京裸婚了。
丈夫是公司裡的攝像師,我們共事了三年。我經常帶隊外出拍攝,08年五一出差回來,遠遠看到他在樓下等我,手裡提著送我的小禮物:一條迪士尼項鍊。那次之後,在同事們的撮合下,我們很自然地成了男女朋友。我的家教比較傳統,所以兩個人沒有同居。加上那個時候各自都很忙,十一假期我倆回我的老家湖北見家長就算是唯一的長途旅行了。
在那之前,他剛結束和天津前女友的異地戀。他說那個女孩什麼都好,就是不尊重他的父母。他對女朋友的要求很簡單:對他爸媽好就行。我想這也是人之常情,所以每個月,我們都會一起迴天津看望他們。
印象中他的母親是一位漂亮、精明的阿姨,每次我們回家,她都很熱情地準備一桌子飯菜。他的父親年輕時長年在外闖蕩,母親獨自撐起了這個家,母子兩人相依為命著長大。後來父親沒闖出什麼名堂,就回到了天津,在他母親的幫助下找了份工作。每月一次的會面,大家都客客氣氣,有說有笑。
戀愛第二年,在父母的催促下,我們去民政局領了結婚證。丈夫不想讓父母操心,就沒辦婚禮,也沒有買房,雖然那時候北京的房價還沒有那麼高。我想著孝順體貼是好事,很乾脆地同意了。作為銀行資深會計的婆婆說:“我瞭解樓市行情,現在房價已經到高點了,先別買,等跌下來再說。”
我們一起在五環外租了房子開始新婚生活,生活忙碌而簡單,也算幸福。
丈夫說北漂太辛苦,早晚還是要回天津定居。於是我決定,去天津找份工作。學新聞出身,在北京做傳媒的我,想著為人妻為人母,家庭最重要,不能再像過去那樣帶著攝製組滿世界跑了。於是我轉行進入了IT服務行業,一切從頭學起。
結婚那年的十二月,我早他一步獨自回到天津。和丈夫兩地分居的同時,我開始了真正意義上的婆媳生活。
二
婆婆的房子是個60平米的兩室一廳。為了向婆婆示好,每個月我都會給她2000元作為房租和生活費,雖然那個時候我的工資一共才3000。
那時候姥姥還在,公婆睡一間,姥姥睡一間。我到了之後和姥姥擠一間臥室,兩個古老的木頭箱子,再搭上幾塊木頭板,就是我的小床。
剛結婚的時候,姥姥帶著我去首飾店要我挑首飾,不過我沒捨得讓她多花錢,最後挑了一個最輕薄的小戒指。她告訴我,公公脾氣不好,能力也不行。要不是那個年代離婚怕人看不起,她早就要閨女跟女婿離婚了。姥姥經常說著說著,就握著我的手說,“你要多體貼你媽媽,對你媽媽好點兒,啊。”
住進了婆家,我才開始感受到,這個家庭,和我結婚之前看到的表面美好,是有距離的。
以前我和丈夫每月回來,吃的都是公婆精心準備的飯菜,真住進來以後,四個人吃飯,桌上擺兩三個菜是常事。每道菜都做得非常鹹,這樣可以用很少的菜吃下一碗米飯。婆婆說:“饑荒的時候節約慣了,改不了了。”只是每個週末丈夫回來,她又會提前解凍好冰箱裡的大魚大肉,擺滿大半張桌子。
公公也不再像婚前那樣健談,很少見他說笑。他總是守著一臺破舊的電腦打遊戲,要麼就躺在客廳的沙發上看電視,直到睡著。公公每天睡在沙發上,主臥的床上總是隻有婆婆一個人。
在這個家裡,掙錢是婆婆多,房子是婆婆的,姥姥也是婆婆的親媽。公公在家裡雖然脾氣最大,但是也最沒地位,大大小小的事情,沒有一件是他能拿主意的。他倒也樂得清閒,除了做做飯,什麼都甩手不幹。
婆婆雖然大權在握,但是過得辛苦,掃地洗衣,裝修房子,都沒人跟她分擔,公公不會陪她聊天,更別說哄她開心了。所以起初,我是心疼這個婆婆的。
丈夫依然北京工作,每週五下班迴天津。每次在丈夫回家之前,就有了一堆任務。不是開車帶媽媽去辦事,就是陪著她走親訪友。白天忙完了,晚上婆婆安排丈夫睡沙發,我依然跟姥姥住小屋,這讓我多少有些鬱悶。畢竟,我們才剛結婚。
丈夫怕我無聊,會在晚上帶著我去發小鄰居家打牌,直到深夜才回家。每個週末我最期待的事情就是跟他去鄰居家打牌。雖然也不是二人世界,但好歹不是在公婆眼皮底下了。
三
丈夫在衛生間洗澡,婆婆會徑直走到衛生間門口,讓他開門。他說:“媽你要什麼我給你遞出來。”她不同意,在門外喊:“你把門開啟讓我進來,又不是別人。”我放下了手中的報紙,呆呆地看著客廳盡頭發生的這一幕。
我們坐在臥室閒聊,婆婆想換衣服,就直接當著我們的面把上衣一件一件全部脫掉,然後淡定地換上睡衣。看我表情不對,她說:“這有什麼大驚小怪的?”
在這個家裡住了幾個月,我漸漸發現他們的母子關係過於親密了。我也只能安慰自己:畢竟是媽媽一個人帶大的,母子感情好,理解,理解。
2010年2月14日,大年初一,也是情人節。來得親戚多住不下,我和丈夫只好去他的朋友家借宿。那是來天津後我們第一次有機會單獨同住,也是在那一晚,我懷上了孩子。
始料未及的是,從這一刻開始,我和婆婆的關係愈發緊張了。
因為懷孕,丈夫對我更加體貼,他常常週五回來,週一早上才回北京上班,我倆在家裡,偶爾也會摟摟抱抱地親熱一下。婆婆不高興,私下找我談話:“不要在家裡太膩,姥姥思想比較古板,看不慣。”還讓我催促丈夫週日回北京,說是週一走上班容易遲到。
懷孕不久,我有一點先兆流產的跡象,去醫院檢查沒有什麼問題,婆婆卻抓住這個機會,勸我把孩子打掉:說我水土不服,生下的孩子會不健康;又說他們還沒退休,孩子生下來沒人帶,他們不想受這份累。
婆婆先後發動了婆家幾乎所有親戚來勸我墮胎,甚至不惜找兩個醫生背景的親戚來給我講這個孩子為什麼不適合留下。輪番勸說無效後,丈夫竟也加入到了勸我墮胎的行列。
“我媽說得有道理,我最近每次回來,家裡陰沉沉的,我爸媽都不高興,就是因為你非要這孩子。”聽到這話從丈夫嘴裡說出來,我感到全身一陣發涼。
那一刻我暗自決定,無論如何,我都要保住我肚裡這個孩子,哪怕生完就離婚,也在所不惜。
婆婆給我下了最後通牒:孩子必須拿掉,非要生不可,你就得自己帶,班也要繼續上,我兒子養不起你們孃兒倆。
她盯著我,一字一頓地說:“作為女人,你就要為家裡付出更多。”
懷孕到六個月,因為在家裡太壓抑,我以上班太遠為由搬了出去,自己在外面租了個房子。每天一個人挺著肚子上下班、買菜做飯。孩子不受待見,丈夫每週回來,趕上我產檢也不想陪我去。這樣的日子過了三個月,直到住院生產。
生孩子前,婆婆覺得自己一定會跟著受累,終日愁眉苦臉,說沒人帶孩子可怎麼辦。到了孩子生下來之後,還是我一個人完成了這件事。
四
兩地分居沖淡了我們的感情,孩子生下來後,我要求帶著孩子回北京,三口人一起生活。丈夫同意了,讓我先全職帶孩子,但婆婆反對我不上班。我又向公司申請調到北京,可她還是不同意,她勸我們:“你們現在這樣平時各忙各的,週末聚在一起,跟度假一樣,多好!”
我想,婆婆如此反對我去北京,大概是因為回去之後,我們夫妻又會每個月只回天津一次,她就不能經常見到兒子了。
婆婆不要我去北京,我也堅持不要兩地分居,在孩子半歲時,丈夫終於做出了決定:辭職迴天津。
當天晚上,婆婆得知丈夫辭職的訊息,連著罵了我幾個小時。無論我如何解釋,她始終堅持:“要不是你不起好作用,他能辭職嗎?那麼好的工作,一個月好幾千塊錢,還給上保險……”那晚,我第一次頂撞了她。
她的強勢只在我面前展現,在兒子面前,她永遠都是一副柔柔弱弱的樣子,但凡有想提要求的時候,她就一會躺在床上說頭暈血壓高,一會站在廚房抹著眼淚說“我不知道該怎麼辦”。
或許是她把對丈夫的期許投射到了兒子身上,他才不自覺地替代父親,承擔起了照顧母親的責任,也無法拒絕母親提出的任何要求。
等半夜丈夫從北京回來,我在屋裡給孩子餵奶,婆婆拉著丈夫去廚房邊說邊抹眼淚。其中有一句我至今記得:“你媳婦說,她都在找好了北京的工作,掙得比在天津多。都怪你突然辭職,讓她浪費了在北京掙更多的工作機會。”隔著玻璃門聽到她編造的話,我驚得半天沒有緩過神。
晚上,我向丈夫解釋,他根本不在乎我說了什麼,為什麼那麼說。總之,頂撞就是我的不對。
丈夫迴天津後,坐班的工作不想去,只有週末出去拍拍婚慶。我朝九晚五正常上班,每天回來,要買菜做飯,也要哄孩子。沒事的時候,他就在家沒日沒夜地打遊戲。
日常的開銷都靠我一個人的工資,我抱怨他不養家,他就慢悠悠地說,他只想輕輕鬆鬆的過日子,也許自己不適合結婚,也不適合當爸爸。
“我爸媽以前就是這樣,我爸什麼都不做,我就羨慕我爸。”
我想到了離婚,但傳統的父母堅決反對:“孩子都有了,為了孩子也不能離”我只能安慰自己,也許有一天他能成熟起來吧。
生完孩子後,婆婆大大小小的干預卻一直沒有停止。從在哪買房,買什麼戶型,到裝修時用什麼牌子的熱水器,事無鉅細。
我說:“你要想要這個孩子,必須頂得住你爸媽的壓力。”丈夫又沉默了。
當時我做了一個決定,不保胎,不請假,每天照常騎車接送大寶上下幼兒園。我心想:如果這個孩子流產了,那就是天意。
懷孕9周的時候我去醫院檢查,B超大夫告訴我,孩子非常健康,非常活潑。那一刻我哭了,不管以後有多辛苦,就留下他吧。
婆婆知道我又懷孕了,一大早來家裡,對我說:“兩個孩子,你們養不起。”我不辯解,讓她去找丈夫談。
或許是當了爸爸成熟了些,這次丈夫沒聽他們的,站在了我和孩子這邊。在那之後,他也出去找更多的工作機會,我對以後的日子又有了一點盼頭。
五
婆婆退休後,去一家金融公司找了份會計的工作,她四處勸人在她的公司買理財產品,也讓我們把積蓄投在她那。我覺得有風險,沒有同意。
過了一段時間,婆婆突然對丈夫說,姥姥搬去大女兒家住了,她要辭職回家幫我們照顧孩子。我和丈夫感激不已,就帶著孩子住回了婆婆家。
事實上不是她辭職,而是那個金融公司捲款跑路了。她把自己攢了一輩子,連兒子結婚都沒捨得拿出來的40萬扔了進去,同時還從周圍親戚朋友那裡拿了幾十萬,以自己的名義投了進去。
那時候她經常說出去辦事,其實是瞞著全家人去報案。可是婆婆從中吃利差的行為,恐怕會構成從犯。警方沒有給她立案,也是為她好。至於她被騙的錢,自然是要回不來了。
時間長了,那些被婆婆騙了的親戚朋友紛紛找上門要錢。我們不知道婆婆究竟欠了,但肯定不會低於我們已經見到的幾十萬。以我們的收入,要還錢,只能賣房了。
婆婆不肯賣自己住的房子,也知道直接讓我們賣房給她還債也說不過去。姥姥還有一套老房子,雖然老舊又小,但是學區房。
婆婆有了對策,她讓丈夫賣掉我們郊區的大房子,來買姥姥的這套小的。我們的房子賣多少錢,這套小的就賣多少。她想著,等錢全部進了姥姥的帳上,她再從姥姥那裡拿到這筆錢,這樣她欠親友的高利貸,都可以神不知鬼不覺地被處理掉了。
只是這樣一來,我們一家就失去了剛買的大房子。起初我不肯賣房,婆婆找時間就躺在床上哭,說急出病了,頭疼。什麼時候我們趕緊把房子賣了,她才能安心。丈夫見不得婆婆這樣,催著我趕快賣房。
有一天晚上十一點半,婆婆打電話,把我和丈夫叫到她家,要我們同意賣房,我說,“我不同意。”婆婆扭頭問她兒子:“你的意見呢?”丈夫想了想說:“我想買姥姥的房子”。
“非要賣掉房子可以,但是我要拿走一半房款。”丈夫這樣,我只好讓步。
房子一半的錢是不夠的,她又讓丈夫用“購買名貴紅木傢俱”為由,去銀行貸款80萬,連同一半房款一起買下姥姥的房子。
我勸丈夫不要做這種事,可丈夫告訴我,婆婆已經給找好了銀行的關係,各種材料也都準備好了,只要我跟他一起去銀行簽字就可以了。
作為妻子的我,必須在他的貸款合同上簽字,作為共同貸款人。然而我知道這涉嫌違法。騙貸50萬以上就屬於數額特別巨大,有坐牢的風險。萬一出事,我們夫妻倆都坐牢,孩子們怎麼辦?
丈夫說:“我媽是銀行退休的,她有把握。”
“你忘記你媽是怎麼被騙的高利貸了?”
他沉默了一會,只吐出五個字:“我相信我媽。”
“那我們離婚吧,這樣你就不需要我簽字了。”我不願意再把自己和孩子的人生託付在這樣一個男人身上了。
“好。”他幾乎沒有一點猶豫。
2016年的7月25日,我們辦完了離婚手續,結束了七年的夫妻關係。
走出民政局的那個下午,我在門口看著他說:“你要是再婚,記得離開父母。”
他的回話讓我終身難忘:“我這輩子都不會再婚,我就跟我媽過一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