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結婚剛好13年(08年2月13日結婚),我跟大姑姐是同一條村的,是她介紹給我認識LG的,我們只見一面就去登記那種的,根本沒有了解過1天那種而直接結婚的。那天是正月初五下午兩三點見面,我說還可行吧,到晚上五六點他們就把訂親的東西送到我家,並派紅包200元給親人們。然後禮金2999元就給訂下來。而之後我們跟本沒有聯絡過,初七就直接拉我去登記啦。我有點後悔,但LG硬拉我去了。然後去老隆街買了一件衣服,介指什麼也沒有買,只買了一件外套。下午順便到他家裡檢視一下,才知道他爸爸快不行那種,拉我來沖喜或是他爸爸要看著他成家。初八我們沒有見面,到了初九就進門了(送親就我媽媽,弟弟,還有一個堂弟,叔母)。結婚三天回門,之後就各奔東西(他在中山坦洲,我在廣州增城)。我們一個月又見面(平時是QQ聯絡),沒有多久我就懷孕我就辭職去了坦洲,之後才知道他的生意不太好,平時都是用我的錢交租(租金2000元),之後一直沒有起色我就叫他關了,我們回了石岐區(投奔LG大哥)。在我生小孩子到孩子6個月了一直在他大哥家裡吃住,都沒有去上班(我在老家待產、坐月子等),孩子6個月來了中山才知道他沒有出去工作,而我生小孩子錢都是借來的(我是三四年後大嫂告訴我才知道的,當時就非常生氣
),過去幾年了也就原諒了,錢也還給大嫂了。在老家也借了錢結婚(當時我跟他結婚總共花了不到2W),也是我一分一毫存起來的。LG是什麼是都放在心中,從來不跟我說,我非常的生氣,一生氣就又會頭疼那種。反正我後悔,以後小孩們結婚一定要了解之後再一起。不要像我這樣子。現在兩小孩子(一兒一女),都在中山讀書(兒子在民辦讀六年級,女兒公辦讀一年級),在中山也買了樓,現在還有7年房貸就還清了。有時想起來也會生氣的。現在總算生活條件好了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