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說說什麼是兩頭婚?傳統的婚姻是男娶女嫁,女方到男方家庭生活,生了孩子隨父姓。兩頭婚則顛覆了這個傳統,男方也不娶,女方也不嫁,還依然與原生家庭保持緊密的聯絡,男方也不給付彩禮,女方也不陪送嫁妝。還在自己原生家庭居住。孩子必須生兩個,一個隨父姓,主要由男方家長帶,一個隨母姓,主要由女方家長帶。對祖父母,外祖父母統一叫爺爺奶奶。小編作為一個女性,首先反應到的是,如果女方當了姥姥或奶奶時,她的孫子女或外孫子女有可能隨她姓。這就挺有意思了,因為幾千年的姓氏宗族傳統,孩子都是隨父姓,也就是隨爺爺的姓。即使外國也是如此,沒有隨姥爺,奶奶或姥姥性的。雖然從血緣上講,一個孩子,單從母親父親的角度,既有母親50%的基因,也有父親50%的基因,但 是不隨母姓隨父姓。往上導,從祖輩的角度講,爺爺、奶奶、姥姥、姥爺各佔25%的血緣,但是除爺爺外,其他的三個祖輩也不會爭取冠姓權。當然,爺爺爸爸也不會讓渡冠姓權。小編雖然在婚前就知道法律規定孩子可隨父姓,也可隨母姓,但懷孕的時候也就一閃念,根本沒敢提。當然姥姥,姥爺還有奶奶也不會爭取這個冠姓權。所以說兩頭婚顛覆了幾千年的宗族姓氏傳統,女性也可以透過冠姓來確定自己的後代。
那麼到底是什麼樣的人成為第一個吃螃蟹的人呢?我想肯定是女方提出的,據說是在江浙一帶,那裡經濟發達,生活富足,70年代末也都實行計劃生育政策,只生一個孩子,女方家庭可能就這麼一個獨生女兒,到了婚嫁的年齡交了男朋友。女方父親提出,我家經濟雖不錯,但只有一個女孩兒,也想有個後代可以隨我姓,但不要求男方入贅。因為大家都知道入贅的話,生了孩子是隨女方姓的。不嫁也不娶也不是入贅,不要彩禮也不陪送嫁妝,但肯定生兩個孩子,其中一個隨女方姓氏。男方初聞很吃驚,但也能理解。或者是出於對女孩兒的愛,或者也包含其他的原因,就答應了這個要求。婚後兩人生活的也可以,吃瓜群眾也覺得不錯,慢慢的就有了第二個,第三個效仿的,逐漸形成風氣。
還有強調母親的冠姓權也有助於提高女性的社會家庭地位,從附屬的、依存的狀態變為平等的甚至主導的地位。因為女性的冠姓權在傳統習俗的作用下是被忽視或者說是被無視的。女性透過兩頭婚獲得這個權利,誰能說有什麼不對呢?畢竟這個權利是在法律層面上早已經確認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