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跟前夫李家興認識結婚到離婚的19年的婚姻裡我一直把自己過的很卑微,生活中為了支援他的工作方便他各種出差,我一邊帶孩子一邊努力工作,孰不知他竟用著這樣的便利讓我經歷著婚前他的劈腿,害怕事情敗露假裝回歸家庭,婚後他死性不改的多次出軌,出於對家庭的渴求,我一次次沒有下限的要求自己即使他沒有請求我的原諒也要原諒他,我告訴自己人是會改變的,每個人都是需要穩固的家庭的,何況我還有一個可愛的兒子,所有的所有讓我咬牙相信40多歲的他會浪子回頭的,我做好自己帶好孩子就好,可是這個世界的生活不是你躲起來就可以的,因為有‘’變本加厲‘’這個詞的存在,直到2020年春節時期他為了給一個找上門來叫周麗的女人一個一起生活的承諾,以我如果不跟他離婚他就不給家裡生活費房子不交貸款威脅我時,我才真正看清這個男人的醜陋跟無恥,縱使他很渣我也沒有罵過他人渣或者渣男什麼的,心裡總想著這個男人再差他曾經是你自己的選擇他是你孩子的父親,離婚後他比那些離了婚沒有遵守離婚協議的人來說至少有一點是好的,他有按約定給付孩子的撫養費,沒讓我伸手去跟他要過。如果離婚生活是這樣的我覺的那比之前掛著他老婆的名號忍受他瞎搞時的生活,作為前妻現在感覺生活僅直太棒了,早就該離婚了。
可是生活總是很可笑,以為再也沒有那些雞鳴狗盜之事再發生了,事實是有一天他又領著一個比他小12歲叫付小曼的前出軌物件一起生活了,到這本沒有什麼,他單身愛跟誰搞就跟誰搞,孰不知這些個沒臉沒皮的動物居然想住到我們離婚時留給孩子的房子裡,這讓我忍無可忍,真是太渣了,因果必有報,不是不報是時機未到!人渣們你們等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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