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個養女,從一開始就被養父母算計著,7歲就開始做一家人的飯,脖子上帶著家裡的門鑰匙,不管中午或是下午放學馬上趕回家做飯,不然養母回來看到我飯沒有做好就會被罵。當年我們住的是平房,記得有一次鑰匙被鎖在家裡忘了帶,放學後因為進不了門,急情之下找不到石頭,小小年紀竟用手把窗戶玻璃打碎,開窗翻進廚房,手被劃破流血,我邊哭邊做飯。養母下班看到我的手受傷,沒有安慰卻被罵說:不會做一點事。剛好鄰居的婆婆來我家借鹽,養母就裝著給我到處找紗布包傷口,婆婆就對我說,你看你媽媽對你多好,你一點都不懂事,做一點事情就讓你媽媽操心,我低著頭默默的流眼淚。養母單位是一個大廠,我們就住在單位的生活區,經常在上學的路上,看到聊天的阿姨們對我指指點點的說,“這孩子非常不懂事,他媽媽非常愛他,他們家三個孩子當中,她在家裡最享福”。當時因為年紀小,不知道為什麼這些阿姨要這樣說我,所以在童年的時候非常自卑、孤獨。
成年後平時不僅做飯洗衣打掃衛生,到過年全家的被單被套肯定是要洗一遍的,大冬天裡哪怕是來例假了照樣穿上薄薄塑膠套鞋在盆裡踩洗被單、被套。如果有人說你姑娘不冷呀,養母就會說,她就是一個犟人,你跟她說什麼都沒有用,她想做什麼事非要做,真是把我都急死了。鄰居就會說不用管她,她願意遭罪就由著她。其實明明是一大早她吩咐我把全家這些被單都洗了。總之,我永遠在別人眼裡是一個被父母寵愛著,又是個不聽話的人。而且他們這種自我包裝非常成功,讓我生活在一種充滿委屈、憤怒中,中國社會還有一種不成文的說法,“就是隻有老的說小的,沒有小的說老的”,意思是父母說自己的孩子是天經地義,而孩子說父母的不是,就是大逆不道。
我成家立業後,他們也要把自己裝扮成活菩薩一般的慈祥父母,各種算計的背後有兩種原因支配著他們,第一:因為他們是我的養父母,不能讓外面的人說他們虧待我;第二:他們有一套房子,肯定是希望這套房子給他自己的親生女兒繼承,但是法律是不分養女和親生的,都有一視同仁繼承遺產的權利,為了讓她女兒一個人繼承房子,一定要至於我不仁不義,才能在法律和道義上站住腳。十幾年來,他們不停的用各種方法至我不孝不善,我是沒有還手的餘地,那些年我天天哭,哭出糖尿病。後來終於明白這就是我的命,養父母養育了我,我肯定要感恩,不會和她的女兒爭房產,只是他們為什麼要害我在親戚鄰里中成為不孝之人。後來我明白只有我不孝,法律才能完全有利於她女兒,所以我也就不傷心了。甚至我能理解他們的行為,自私是人類的共有基因。明白了為什麼宗教告訴我們要做善良之人,這是超出凡人的覺悟,而得幸福的原因啊!
雖然我無法為自己辯解,但我可以絕不撕破臉,靜觀你的景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