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婚姻完全是父母包辦。時間過得太快了,我結婚已經十五年了,失去快樂也十五年。確切的說已經十七年。零三年農曆十一月父母逼我跟一個毫無感覺的人訂親。那時我正上高一。那時的我一心上學,年齡也小,根本就不想訂親。父母根本不想讓我上學,逼我跟一個同村人訂親就是為了讓我幫襯他們的兩個兒子。那時的我太傻了。我也曾反抗過,可是母親惡狠狠地對我說,訂也得訂,不訂也得訂,不是你反抗就反抗的了。自己訂了親後,我的精神世界就崩塌了,也無心上學。後來我輟學了,那年我十七歲。十八歲那年我在家待了一年。那一年我渾渾噩噩。也曾把自己關在房間裡不吃不喝。可是沒人心疼。劉算死在房間裡也不會有人知道吧。十九歲那年,正月我自己找了個工作去了天津。那年在天津電子廠,一個月一千二三,零五年,這樣的工資已經很不錯了。工作很辛苦,一天十二個小時,兩班倒,總之很累很累的那種。但是我卻很開心。因為我自己能掙錢了。我自己留二三百零花錢,剩下的全部打給家裡。自己一點錢也沒存。就這樣幹了將近一年的時間。年底父母毫無徵兆的打電話說讓我回家結婚。我氣的是他們訂婚期不跟我商量。他們把我當成什麼了。還有我辛辛苦苦掙了一年的錢,年底我給家裡打電話說我想要個手機,家裡不同意。辛辛苦苦幹了一年我連個手機都買不著。怪只怪那時候太聽家裡的話。我是結婚前一個禮拜回家的。結婚用的東西都不是我買的。我生氣啊,就什麼也不管。結婚那天,對於別人來說是醉幸福的一天,可是對於我來說卻是最痛苦的一天。別人的婚姻是幸福,我的婚姻是恥辱,是墳墓。那天我全程沒笑臉。
正如我所料,婚後的我很痛苦。那個人跟正常人不一樣。我們完全不是一路人。零七年我賭氣去了南方打工。一去就是兩年。在南方雖然工作很辛苦,但是那時的我心裡是很開心的。可是家人勸我回家,一家人沒一個人為我考慮。他們說如果我離了婚,父母在村裡怎麼過下去。畢竟是一個村的,真的散了的話,男方的家裡會不斷找父母的麻煩。我不得不又回到了那個讓我心生厭惡的家。我的內心深處是極度的討厭那個人。只要跟他在一起,我沒有一天是開心的。我不知道父母為什麼那樣的殘忍,讓我一輩子跟一個討厭的人過一生。後來我生了兩個孩子,一兒一女。帶孩子那幾年很辛苦,父母遠在山西幫不了我什麼忙。婆婆身患疾病,更幫不了我的忙。我自己帶著倆孩子。如今,孩子大了,我想離婚。這樣的婚姻太痛苦了,十幾年了,他一年一年的掙不了幾個錢,我們也沒啥存款。跟他這麼多年,幾乎是我自己一個人過。我們沒有共同語言。他不會開車。不會用智慧 手機。也沒法溝通。我不知道我這十幾年是怎麼熬過來的,可是我現在不想再將就了,我要離婚!這麼多年我也被氣的一身病,我要離婚!我要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