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記:剛離婚時寫的文章,幾年過去了,知音難求,孤單的我還是孤單的我,現在讀起來有了不一樣的感覺。
二姐:
不要再勸我好嗎?我會處理好自己的事情的。
你讓我掌管好自己的財產。這怎麼可能,你是知道的,我是從來不喜歡錢的。我曾經說過,我的錢,將會被上帝拿去。
你說,沒有了錢,也就沒有了愛。我糊塗了,愛是神聖的,怎麼可以和銅臭結合。
你說,讓我慎重處理好我的未來。我會的,可是,一個倒塌的大廈,即使重新建立還會恢復原樣嗎?
你問我,是不是愛上了別的女人,這怎麼可能,我已經被這場馬拉松折磨的筋疲力盡,怎麼還會去愛,怎麼還會去恨。
你勸我取消七月的遠行。我說,不行,一個男人決定了的事怎麼可以輕易改變,我要去遠方體驗風的自由,雲的孤獨。
我已經被她傷透了心,曾經,幻想同一個所愛的人在林中緩緩的看著樹枝的顫動,在微風中傾聽遠處沙漠傳來的駝鈴。遇見了她,我被她的美麗、她的氣質所折服,我對她是如此的摯愛,為了她,我改變了自己,忘掉了自我,可是她竟把這一切看成是一個男人不應該有的怯懦。當她說要離去時,我傷心的說:“去吧,也許別的地方更適合你。”她要拿走我所有的財產,可是我的朋友們不願意,她忘記了啊,在我怯懦的外表下流淌的是我的堅強、我的義氣。當在外漂泊的她對她的行為有些愧意,我伸出我熱情的雙手迎接她的歸來,我以為一切可以從頭再來,然而,我是如此的失望啊,我聽不到她的一絲浪漫,一絲密意,在她的眼裡全是發光的金幣,於是,我將我的全部家當交給了上帝。她怎麼能這樣啊,一次次的傷害我的忠誠、我的愛意,一次次的擊碎我對愛的幻想、我對愛的信心。她啊,把一個男人對一個女人的愛摧毀的哪麼徹底,不留一絲餘地。
是啊,也許喜愛幻想的我不屬於這裡,我是被風吹動的小草,我是天空輕輕搖動的星星,我是自由的風、孤獨的雲。
記得,哪風中的駝鈴嗎?一個人靜靜的聽起來是哪麼的動人,哪麼的美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