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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期

人有善惡,面對好人或壞人!

我們該如何待人?

“小七說營銷-營銷心法《做人》”

人有獸性,畢竟我們也是動物,我們和狗一樣,也要吃喝拉撒睡,遇到食也要搶!看到美貌的母狗,也想上!人為財死,鳥為食亡,能理解……

人亦有神性,我們和動物最大的區別,就是懂得我為人人,人人為我,站在更高的思維格局上思考人與人、人與物、人與天地之間的關係,所以人類可以犧牲小我,換取大我!為了更崇高的理想犧牲自己的肉體,捨己為人!所謂高階動物!亦有了神性!

所以我們經常在獸性與神性之間掙扎,在魔性和神性之間徘徊,我們有時候好的令人髮指,學雷鋒做好事,打抱不平拔刀相助!有時候壞的令人噁心……殺人放火,姦殺擄掠,無惡不作……

怎麼去評定一個人是好是壞?

還是度的問題!

吃著碗裡的,還看著鍋裡的!貪多嚼不爛,這就是入了魔道……

所以,判斷你是神還是魔?就看你在什麼時機,在什麼位置,面對什麼人?剎那間作出的那個決定!

是不是好人?主要是看“時、位、物!”這三個決定性因素!

舉例:一個人落水,救或不救?取決於以上三個條件:

第一:要看在什麼時候?

你帶著個1歲孩子,在河邊春遊,見人落水!救還是不救?就要考慮你下水之後,孩子怎麼辦?

第二:要看在什麼位置?

你身處幾十米高的一個懸崖,見人落水!救還是不救?就要考慮你所處的位置,跳下去會不會摔死?

第三:要看面對的是什麼人物?

假設落水者是個彪形大漢,體壯如牛,你就要考慮你瘦的像猴一樣的軀體能不能把人救起來,抑或是一起被水捲走?

在綜合形勢的判定之下,評估可能面臨的後果之下,你才能做出救還是不救的決定……

以前看過一個新聞,因為一個孩子的落水,導致七個孩子前仆後繼的去救人,最終都被淹死的慘痛後果,很是心痛!問題就在於孩子們不懂,只有在“天時、地利、人和”的關鍵性條件齊備的情況下,才能下去救人!

所以說,救並不代表是好人,不救也並不代表是壞人……

評定一個人的好壞,不能看關鍵性行為,而是要看背後的基礎要件……

好人也會辦錯事,壞人也會做好事……

人本質上其實沒有善惡之分,只是他內心缺乏天道的理論支援,在面對突發事件時,作出了很多不合時宜的決定……

為了大格局,讓出小利益,就是神!

為了小利益,不管大格局,就是獸!

我們痛恨一個人,總是帶著情緒化的心態和群體化的效應,去評定他的好與壞,善於惡……你看到一個人行兇作惡的同時,但有時候又非常矛盾的發現他居然還是一個見義勇為的獲獎者!所以我們的內心是矛盾的:既欲其生,又欲其死……比如崑山龍哥!

人既然有優點,又有缺點,那麼面對如此複雜的一個人時候,我們該怎麼去面對?

見賢齊、要學習、把嫉妒、變羨慕;

看到他好的一面,去學習!把嫉妒心態,變成羨慕心態……

嫉妒是對立關係,是你比我強,我要比你更強的爭輸贏心態,爭輸贏無非就是爭名!還是“一將功成萬骨枯”的獸性特徵;

羨慕是順從關係,是你比我強,我要虛心學習你,爭取你把我帶到和你一樣的境界,是“你好、我好、世界好!”的神性特徵;

觀惡省、有則改、包容他、忍順帶;

看到他壞的一面,首先要思考自己有沒有同樣的問題,有則改自己!無則包容他!

為什麼是包容他?而不是當場痛罵他?羞辱他?噁心他?

因為你要思考他現在這種格局形成背後的“時、位、物”,誰也不是天生的壞蛋,人之初!性本善!是因為他所處的環境不同,導致了今天這個悲催的結果,況且你罵他只會導致雙方的矛盾進一步的加劇,只會導致雙方的兩敗俱傷,不利於治病救人……所以我們必須做到“先忍、再順、後帶”,只要不觸及底線,都可以原諒……

舉個例子:

在牢房我遇到一個人,和我同鋪,是個強姦犯!他在看守所將近三年,調了無數個監室,走到哪都被打!走到哪都不被人待見,他可能是整個看守所最受歧視的人,因為他犯的罪行無論在中國,哪怕在全世界都不可能被人所容忍……他強姦了自己的繼女,而且還誘姦了繼女的同學,都是未成年!!!我為什麼打三個感嘆號?說實話,我也受不了……我也想打他……我也想掐死他的心都有……

但是當我看到他開庭回來之後,領到一張只有服刑起始日期,而無終極日期的“無期徒刑”判決書的時候,癱靠在監室牆上的時候,那張生不如死的臉上寫滿的不是悔恨!而是憤怒……他說他要砸了監室裡的電視……為什麼給他判這麼重?為什麼讓他永無出頭之日?為什麼不給他一點點的機會?

很多人都想修理他!

我卻從他的暴躁中更多的感覺到他的無助……

沒有人真正能夠幫他化解內心的夢魘!

所有人都在指責他、所有人都在責罵他、所有人都想毆打他?那麼他下一步的行為是什麼?我猜在矛盾進一步加劇的某一刻,他可能會做出更加過激的事情來!

後來,在所有人都在欺負他的時候,我出手幫了他,深刻的挽留他,不要離開這個監室!有錯就要去面對,有錯就要去悔改,有錯就要去反思……

就是因為有錯不認錯,才導致法官對他更加深惡痛絕……因為國家現在有認罪悔罪制度,只要他真心悔改,量刑上起碼會少3分之一,也就是說!只要他一開口表示悔罪,無期徒刑立馬會變成有期徒刑15年!

他打死就是不認錯!為什麼?

除了因為他自己的無明完全遮蓋了他的良知之外,還有他在看守所裡所受的欺負,導致他對整個世界是極度仇視的,回過來想?是什麼原因導致這場人倫悲劇的誕生?父母沒責任?學校沒責任?社會沒責任?一件事情並不是偶然的,是所有因、和所有緣、共同作用的結果……

最後我倆抱頭痛哭……

其實,所有人,本性都不壞,壞就壞在他不懂啊!這些天道人倫的東西在中國傳統文化中比比皆是,這些中華民族最偉大的精神魅寶在《易經》《論語》《道德經》中比比皆是,為什麼就沒有人去做真正普及教育的事,因為太難懂!因為不繫統!因為在功利化日趨嚴重的今天,這個行業不掙錢!

這不是他一個人的錯,這是整個社會合力的結果……

我不寄望我這本書,能幫到多少人,我只希望幫到我自己的同時,能夠再對身邊的些許人有些用,就足夠了……這就是我寫這本《做人》的終極意義!

出來之後,前兩天又看到一個新聞,一個雲南的吸毒犯,在出獄之後,由於社會對他的無比冷漠,他選擇了跑去學校,砍傷7人,砍死1人,最終被擊斃……

臨死之前,他說沒有人管他!他走投無路,絕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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