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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老公在2010年4月份認識的,當時我剛離婚半年,我33歲,他35歲,因為家裡窮他沒結過婚。原本我不想再婚,因為我帶著個女兒,怕女兒受苦,相處半年,覺得男方性格還可以,於是決定再次結婚,過年時到他家四川一看,無法想象的窮,家徒四壁,一張床還不到1米2寬,睡到半夜,枕頭上還有貓屎,上廁所是在牛棚,

當時他的工資40一天,我是他的班長,一月2500,我覺得他人好還是嫁給了他,重慶這邊我有一套住房,也不用回他老家,我們快樂幸福的過了三年,我覺還是應該給他生個小孩,於是我辭職回家生小孩,小孩一歲時,我離不開兩個孩子就在近的地方打工,做就最累的工廠活,一月有45千;現在他也由普工升到一個經理,我的錢都用到家裡開銷上,自己沒存下錢,每天早岀晚歸,還要管孩子的學習,我這樣辛苦,以為他會懂;放假我打點麻將,他會管,我管他就不行,今年他發年終獎28000,我媽給我們五萬,他告訴她妹他發了五萬,我媽給了五萬,我跟他說這些事不要往外說,怕別人來借錢,立馬就跟我發火,說我對他家人不好,錢是他掙的想借誰就借誰。在我們戀愛期他妹就來借錢。他爸媽過得好苦,他妹還向他爸媽借2萬多,兩老死後,我說這錢不還了,我們誰也不要。愛情久了就變了味,不再那麼純,最不值錢的就是愛情。重要的是能找一個包容你一輩子的,疼你一輩子的;最好別生孩子,孩子的吃喝拉撒,學習都是女人在管,女人一輩子困在家庭裡。下輩子我不會結婚,不會生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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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評論
  • 女子結婚三年被打四次,丈夫一次比一次狠,這次更是骨裂三根
  • 大年初一的晚上,爆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