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的時候一直在和親生父母走動,認成了乾親,每年的暑假我都在縣城和姐姐弟弟在一起,兩個家庭和學校生活基本是我生活的全部,家裡的親戚與我而言都走動的很少。姐姐我倆關係很一般,後來她說“很恨我”,慢慢我才知道,是因為在她看來,我剝奪了她僅有的父愛和母愛,因為我要錢要東西,父母都在儘量的滿足,但對她而言,卻異常艱難。弟弟從小就很崇拜我,如果沒有家裡後續的所有事情,我想我們應該還是很好的關係。
小的時候,我們一起打鬧,一起看電視,一起看影碟,一起溜冰,一起遊樂場,一起圖書館,一起下象棋,一起吃路邊攤、糖葫蘆、臭豆腐。
姐姐個子不高,很漂亮,打小就愛臭美,十來歲的時候,我還是男孩子脾性的時候,出門換好衣服簡單收拾五分鐘就ok了,她卻要30到40分鐘,真是理解不了,母親為了防止她走歪路,氣的把她的漂亮衣服全部剪碎了,但是屢禁不止,後來就順遂自然了。
母親怕我走她的路,於是把我的衣服買的顏色都很深,還偏中性,有次我班穿了紅色衣服的男同學,追著要和我換衣服穿,可想而知,這是多男性化的服裝。
弟弟很帥氣,個子也很高,我倆性格很合,所以經常在一起玩,交流的也比較多,父親給辦了一張讀書卡,暑假我倆沒事會去圖書館看書,研究象棋,偶爾也會學學圍棋。這種美好和諧的生活一直持續到我16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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