凱:
這是我決定跟你離婚後寫的第二封信,請你仔細看完。
2021年2月11日—2月13日,這兩天半是我人生中最漫長也最痛苦的一段時間,因為我對你,尤其是你媽產生了恐懼。我至今清楚得記得那天晚上的場景,你媽如封建社會當家主母一般坐在沙發上,向我媽興師問罪,說她好心好意給我包水餃,我不吃,在這兒鬧脾氣,還把結婚證撕了,讓我爸媽第二天來把我領回家,也順便商量一下離婚的事兒,全然不提我沒死結婚證之前她讓你給我收拾行李讓我走,也不提她先嚷嚷大過年的嚷嚷什麼,能過就過,不過就離,更別提她早上訓斥我沒照顧好你,讓你幾個月就老了十歲的話。我媽提及了幾句,她說她就是隨口一說。是啊,你媽是領導,說起話來一套一套的,非常瞭解怎麼避重就輕,怎麼說理都在你們這邊,怎麼弱化你們沒理的地方。我不知道你聽到這些話是什麼反應,我反正是呆了,我目瞪口呆,第一次見識一個人顛倒黑白也能如此理直氣壯。哦,對了,你在衝著電話吼叫,控訴著我的不是,你媽還讓你不要講話,不然我爸媽還以為他們不在你們欺負我。結婚兩年多,第一次見識到你倆的步調如此統一,你倆那氣吞山河的氣勢,挺壯觀。就算我跟你無理取鬧,那也是我們夫妻倆的事情吧,你媽跑出來嚷嚷著第二天回濟南,終於你怒了,我能猜到你是怎麼想的,無非就是你媽大老遠來天津過年我還把她氣成那樣,你良心不安,所有你要訓斥我。我脾氣很倔強,不肯認錯,在氣頭上懟你媽,把結婚證撕了。這一撕把我爸媽撕進了這場爭吵,也撕碎了我們的婚姻。我已經記不起我當時為什麼那麼衝動,或許是被你媽的話激的(當然你認為我這是在給你媽潑髒水),或許是從9月底擠壓的委屈和火氣,也或許我婚禮後的第二天就想這麼做,總之,我把結婚證撕了。你媽也爆發力,坐在沙發上向我媽興師問罪,說離就離了,不離她決不允許有第二次,因為一點小事就鬧離婚,我感覺電話那頭的我媽就像個孫子,任由你媽數落。或許,那之前的幾分鐘我想過道歉,但是你媽的這一舉動讓我徹底放棄了這個念頭,我討厭你媽,從心底裡討厭,她傷害了我,也傷害了我最愛的媽媽。我發誓,我一定不會跟她和解,為了誰都不行,你護著你媽,好,離婚!事實也確實證明,你護著你媽,事後我問你,你覺得你媽大過年的說那些話合適嗎?你非常肯定得告訴我,非常合適,因為你媽說出了你的想法,你確實像老了十歲,你也確實不喜歡吃我做的飯。即使你媽的意思是責備我沒像她一樣天天圍著你轉,即使你媽的話很刺耳,即使你媽扔掉了我博士論文的紙張。你太愛你媽媽了,愛到沒有任何底線,愛到願意把我踩碎到泥土裡。我徹底明白了,我永遠都不如你媽一根手指頭,你媽做得再不對你還是會站在她那邊。即使是我吃什麼東西這點小事,你媽不高興你就給我臉色看。我想有這種婆媳關係的婚姻註定是短命的吧。那我就不努力改寫結局了。你們都沒錯,是我錯了,我高估自己在你心裡的地位,低估了你媽耍潑扮橫的能耐,當然也低估了她顛倒是非還有添油加火的能力。
跟你結婚這兩年多,我過得不開心,你媽怎麼數落諷刺我我忍了,因為我還在乎與你的這段感情。如今,感情已經磨滅了,我對你也只剩下失望,對你媽只有厭惡,所有我絕不會再忍。一個人過,挺好的,至少心情只由己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