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宇本來有個談了兩年的女朋友,兩個人非常合適,感情也非常非常好,但就在談婚論嫁的時候被迫分了手。因為他女朋友有一個遺傳性的病,無法徹底痊癒的那種,但就看那兩年是不是會發病,如果不發就很好,發的話就比較影響生育,也可能影響正常生活。其實這事在他們在一起幾個月的時候小宇就知道了,但小宇想先瞞著,到時候再說。日子一切如計劃好般地過著,女朋友也健健康康,可以說是天時地利,事業蒸蒸日上,房子也準備得妥妥當當,就等著修成正果了。雙方父母如期見面,就訂婚事宜也聊得融洽。眼看著就要人和了。好巧不巧,就在那幾天,他女朋友發病了。這無疑是晴天霹靂,無論是對誰。為了雙方的未來,兩家父母商量著讓他們分手,女方父母通情達理,怕拖累男方,男方父母雖有為難但著實也不想讓小宇跟她結婚了。小宇也沒有放棄,他繼續掙扎了一個月,四處求醫看看有沒有機會能讓女朋友病好起來,哪怕好一點,能正常生活也行,家裡也在不停做思想工作。從小到大幾乎沒哭過的小宇,眼淚在那一個月流乾了。"你能想象嗎?突然要放棄自己非常非常深愛的人,我好捨不得,但我一點辦法也沒有。"後來無奈還是分了手。小宇因此差點抑鬱,還去看了心理醫生。其實我也不太知道怎麼開解小宇,這事是有利弊關係的,只能說這個結果是雙方權衡利弊之後成為的遺憾。如果非要說什麼"要是你們真心相愛就不應該因為這個分手",這種話其實有點大言不慚了,不是不對,只是不太現實。權衡利弊其實就是通人性,換成你來你未必會做得更好。很多局外人的大愛都是不現實的,局內人取捨時的痛苦與折磨局外人也體會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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