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視劇裡,某大戶人家的兒孫因為要娶一個不被家族認可的女孩,被罰跪在祖宗牌位前接受訓戒“你不能娶她,這是祖宗定下的規矩”。一句話,這兒孫就要斷了娶自己所愛之人的念想,否則就是辱沒了祖宗,大逆不道。
可見“規矩”二字威力巨大。
“結過婚的女人不能在孃家過年,否則就會對孃家不好,這是多少年傳下來的規矩。”我姐的婆婆說。
年前,剛經歷一場失敗婚姻的她的大女兒從外地回來。大年初一這天,她讓女兒去賓館住,大女兒收拾完行李,傷心地離開家哭著走了。
在她看來守規矩遠比女兒的痛苦重要。
我家隔壁的大爺去世了。他家的兒媳婦在埋完人的當天下午來我家玩,我媽有點不高興,勉強陪著說了一會兒話,隨便找個由頭給人支走了。
我問媽媽為什麼不想跟人說話,她倆可是經常在一塊聊天的。“戴著孝還來咱家玩,對咱家不好,這麼大個人了,連個規矩都不懂”,我媽說。過了會兒,我媽在院子裡掃地,不小心摔了一跤,磕破點兒皮。她在院裡大聲說都怨大爺家的兒媳婦來我家了。
隔壁大爺家的人許是聽到了,趕快拿了掛鞭在我家放了,又給我媽提了一箱牛奶陪罪。我想,他家的兒媳婦以後再也不會來我家玩了。
為了這麼個規矩,得罪了鄰居到底值不值得。
人們常說,規矩是死的,人是活的。可是活人卻時時刻刻被這死規矩束縛著。要是因為守規矩而失去了生而為人的情感,這規矩也大可不必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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