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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去給我1個認識10幾年的朋友拜年。我跟她有2年幾乎不說話。現在和好如初,真的特別不容易。

那年我從上海回北京來,工作還沒定。我說先到她家住一段時間,找到工作再搬家。

住她家期間,我的個天哪,包括我怎麼衝馬桶,怎麼打掃衛生,通通給我立規矩。住在那兒特別壓抑。於是我住了可能有20天,趕緊找了個工作搬走了。因為是年前找的,那個工作實在是一般,後來辭掉了。

3年過去了,現在的我們又和好如初。期間沒有發生什麼特別的事情。只是我始終堅信:別人允許你借住,如果最終養了一個敵人出來,那我可真是白眼狼了。

曾經的我不管多生氣,眼前只要浮現出一幕,氣就會煙消雲散。

那年我離開北京,她送我去火車站。東西太多了,上火車的時候,她的身上橫七豎八地掛滿了我的包,看起來像個農民工。可她明明年輕漂亮又時尚。可能就是那個極具反差的瞬間,給我那麼多的感動。我明白,不會有第二個人這麼不求回報地幫我了。

就這一點點的感恩之心,支撐我度過那難熬兩年,支援我倆走到現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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