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婚我該怎麼離?!
一月前,因為家暴,我報警了,他被帶去派出所,因為說對孩子有影響,我沒有追究。從那天起他就不回家住,大概一星期回來三次,一次一小時看看孩子。一個月裡不聯絡不發訊息,甚至有事情打電話也不接,不回訊息。
婚後一兒一女,女兒五歲,兒子一歲。我想要女兒,男方卻因為我要女兒,也要跟我爭女兒的撫養權。我全職帶孩子,他加班到12點是常態,甚至今年雙休也在加班,陪伴孩子時間一年最多擠出半個月的時間吧。
離婚的原因大多數是由婆媳矛盾帶來的。也是一個媽寶男,他媽媽說的就是真理。他媽媽大到買房,小到穿衣吃飯都要管,應該說是控制,不按她說的來就各種作。所以他姐姐過得也不幸,也已經離婚了,即使離婚也不和她這個親媽在一起住,一直住在前夫家。
談協議還是起訴時,沒談妥。協議離婚兩個孩子都給他,給我幾萬塊錢,不讓我看孩子。
起訴離婚,一人一個,他要女兒(是因為我要女兒,他才爭得女兒,這是他親口說的)各自撫養,因為我兒子一歲,必須要跟媽媽。女兒五歲有自己的想法了,她想跟著我。
不是我不想要兒子,他家重男輕女。我女兒生下來婆婆不抱,兒子生下來抱著不放手,這話是婆婆外孫女說的。每次他回來都是“我的大兒子呦!”又抱又親的。我婆婆還帶著外孫女,出生到現在一直帶,已經10歲了,所以我不想留女兒在這裡。
我唯一猶豫的是,要不要爭女兒的撫養權,爭的話,可以等兒子兩週歲以後起訴。不爭,我不想女兒恨我,也不想她在姐姐弟弟中間受夾板氣。所以到底要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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