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不覺,牛年迎來了大年初二。
大年初二回孃家,這是不少地方的春節風俗。
不過,小孟在年二十九那天就回孃家了,一直到年初二還在孃家過年,並且打算過了年初六才回婆家,在婆家過年初七的人日就行了。
小孟也很生氣,對陳葉說:“我和你戀愛的時候,我倆就商量好了,結婚後各回各家父母處過年的,當初你和你父母來提親時也同意的,現在反悔有什麼用!到底是誰家教不好?!”
陳葉不想和小孟吵,唯有苦笑。
小孟和陳葉都是獨生子女,常年在外地工作,只有每年春節時和父母有團聚的機會。
但是,小孟和陳葉的父母分居兩個城市,一來倆人都想在春節時回家陪自己的父母,二來陳葉父母家是老房子空間不太,每次小孟回婆家時,小孟和陳葉只能在小客廳打地鋪或者住酒店,所以小孟和陳葉商量之後,才決定婚後的每年春節各回各父母處過年。
結婚第一年,小孟回孃家過年時,婆婆沒有說什麼。
結婚第二年,兒子出生,陳葉曾經要求小孟和兒子一起回去他父母那兒過年,但是小孟拒絕了,說已經說好的就不要改來改去了。陳葉見狀,沒捨得兒子,便陪著小孟去了丈母孃家過年,年初六才攜妻兒回到自家父母處,在酒店住了兩天,而婆婆開始有了怨言,那兩天裡含沙射影地對小孟說過幾次,意思就是都有孩子了,就不要總想著孃家了,以後應該在婆家過年到年初六才回孃家。
小孟心想結婚前你們都同意的,所以裝糊塗沒聽見。
“家教”這種意識形態的價值觀輸出,人云亦云,但是婆婆以“家教”為由怒懟兒媳,連帶著把親家也罵開了,自然讓小孟怒不可遏,結果小孟立即決定過了年初六不去婆婆家了,直接回公司上班,並在姐妹群裡吐槽婆婆不講理。
我倒是認為小孟和婆婆都做得不對。
小孟方面,雖然小孟和陳葉有過商量,每年春節各回各家父母處過年,但是畢竟結婚了,還有了孩子,怎麼著也得考慮一下公公婆婆過年時的失落感,確實不想去婆家過年的話,倒不如把雙方父母接到自己的城市一起過個年。當然,這樣一來,小孟和陳葉的經濟負擔就重一些,但是想想我們在未成年時父母在時間和經濟上無償給予的付出,趁我們還年輕還有能力孝順父母,那麼就好好利用這一年一度的團聚讓他們開心一些吧!
婆婆方面,最好儘量和兒子溝通好,讓兒子做婆媳之間的橋樑,說服兒媳以折衷的方法輪流在婆家和孃家之間過年,不要總是年年回孃家,讓公婆老倆口獨守春節。當然前提是兒子以體諒和理解父母過年時的失落感!
至於那種孃家和婆家近在咫尺的,就更好辦了,天天回孃家也行,大年三十晚兒子、兒媳請雙方父母到酒店一起吃頓團圓飯,不要太香。
過年,講得就是“團圓”兩字,而已婚的男女們各過各的年、各回各家父母處過年,多少讓父母有些失落的,間接會給父母親一種兒女們的婚姻不太幸福的失落感覺吧!
今年,你和配偶在哪兒過年呢?
不過,不管在哪兒過年,巧兒都祝你們新春快樂、萬事大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