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七歲,我有個相戀四年的男朋友,感情一直很不錯,但是,兩人還是走到了分手的地步。
說起來真是一次尷尬的經歷,春暖花開的時節,陽光充沛,風吹樹葉沙沙響,一切看似溫暖而甜蜜。我和男友張超在草地上相抱成團,沒想到一陣刺痛,一枚長刺扎入我的臀部,血流了出來。
張超手忙腳亂,我瞬間爆發:“都怪你,跟你說不要來這裡,去賓館多好。”張超訥訥地道:“可是這個冬天,我們光開房已經花了兩千多,這次也只是意外。”
不知道是因為疼痛,還是張超的話,我提到了分手。張超沉默著,很難堪的沉默。矛盾其實來由已久,只是仗著初戀的純粹、熱烈,硬生生撐過了四年。
我們住的都是單位的集體宿舍,諸多不便,這幾年,除了冬天不得不去賓館外,大多數都是在野外。
但那天,我提分手也不過是一時之氣,張超卻當了真,說他也厭煩了這種日子。反正,我對他永遠不會滿意。我覺得委屈,我什麼時候表示過對他的不滿?
張超絮絮叨叨說了很多,說他大學剛畢業時,我對他的要求是每個月三千元,超過本科生平均工資即可,他勉強達標。第二年,我對他的要求是一年存一萬,以備不時之需。工作第三年我對他的要求是一年存三萬,將來可以買房。
我愣住了,這些年我從沒有對張超正面說過,只是偶爾漏點口風。我感覺到一種被人看穿得難堪,有些惱怒,也有些委屈,這不過是一個女人對男人最基本的要求。張超卻認為我名目繁多,讓他應接不暇。
張超並不知道,就在上週,我老爸打電話說,家裡要翻蓋房子,讓我出一萬。我稍微一遲疑,老爸就很是不悅。他知道我找了個條件不太好的男朋友,原本心裡就不滿。我不敢跟張超說,找好友借了錢寄回去。類似的事,讓我悲涼,覺得自己在家人和朋友面前都抬不起頭來。
就這樣,我和張超分了手。
要說不傷心,那是假的,但是一個男人如果不能與時俱進,那麼基本可以斷定這是個不負責任的男人。我又何必強求,跟張超分手之後,我沉寂了很長一段時間。
閨蜜倒是一直支援我和張超分開,她覺得像他那樣的男人不靠譜。我問她,什麼樣的男人才靠譜,有才還是有錢的?
閨蜜搖頭,都不是。有才的男人很吸引女人,但大多孤傲,就像張超,自己清高,就容不下女人的一點現實。
而有錢的男人分兩種:一種是真正的大老闆,他們對女人的要求極高,既要年輕漂亮,又要賢惠能幹,一般的女人很難高攀得上;另外一種是一片葉子掉下來就能砸著三個的那種,創業剛起步,沒車、沒房,看起來也是個老闆,但沒有安全感。
閨蜜最後的結論是——有房的男人才能給女人安全感,沒房的男人什麼都不是。我知道,閨蜜的男朋友就有三套房子,兩套是長輩們留下來的,一套是他自己按揭買的。
我並不完全認同閨蜜的觀點,不過有一點沒錯,有房的男人不用天天帶女人去“野戰”。
後來,在閨蜜的訂婚宴上,我認識了顧史。據閨蜜說,顧史在市中心有一套價值兩百萬的房子,而且工資不低。顧史相貌中等,待人不卑不亢,那種自如倒是我欣賞的。
閨蜜勸我主動一些,我也往深處想了有這樣一個男友的諸多好處,畢竟二十八歲了,不能再蹉跎下去。
一開始,進展順利,我主動聯絡了顧史,他欣然赴約。他顯然很受用我的示好,兩個人都有些小驚喜。
兩個月後,我們有了身體上的親密接觸。只是,顧史從來沒有提出要帶我去他家裡,去的都是賓館。這讓我隱隱覺得不對勁。我暗示過多次,顧史的回答是,兩個人之間還沒有達到那種程度。
然而,他的態度開始慢慢改變,開始刻意疏遠我,有時候擺出一副高高在上的樣子,對我的衣著和工作作出評判。有一次,他甚至當著我的面說,現在好女人太難找,漂亮的不下廚房,下廚房的不溫柔,溫柔的沒主見,有主見的沒女人味,有女人味的亂花錢。
我忍住不快,問他:“那我屬於什麼樣的女人?”顧史說:“你屬於中等女人,中等姿色,中等才華,中等脾氣。”
雖然可以算得上是大實話,但這樣生硬、冰冷的評價,還是讓我心裡涼成一片。
幾天後,顧史婉轉地讓閨蜜表達了他的意思,他還是希望找一個有房的女人,即使按揭他也不在乎。他的想法是,一個有房的男人和一個沒房的女人結合是不公平的,結婚後,一套房子就只能擁有半套。
我無語,閨蜜無奈,有房的男人就這樣勢利?
又是好長一段時間的沉寂,我告訴自己,找男友,不管有房沒房的,一定要找甘心為自己付出的。
我還真的遇到了一個人,對我幾乎是畢恭畢敬,而且體貼入微。
我終於被他的熱情所打動,寂寞的女人就像薄涼的花,遇到火焰就能變成水。
一個月的時間,他帶著我去了三個地方,三套房子,在不同地段,輪流成了我們的約會場所,我感到從來沒有過的放鬆。他問我喜歡哪個地方,言語中透露的資訊讓我格外驚喜。愛情的種子就在這三個地方悄悄發了芽。
然而好景不長,陷入熱戀狀態的我有一天突然被雷倒了。那個有著好皮囊的男人在完事之後問我:“你想好了嗎?決定買哪套房子?”
我一下子沒反應過來,男人率先坦白了,說他是某二手房中介公司的員工,這三套房子,都是客戶委託他出售的。
也就是說,他對我百般殷勤,不過是為了賣掉一套房子。我這才想起我們認識的過程:在那個酒會上,我曾經說過,我想要買一套房。於是,他聞訊貼了上來。
我就像吞進了一隻蒼蠅,很是噁心,卻又說不出口。
有過這幾段經歷,我下決心為自己買一套房子,說到底,男人終究是靠不住的。
幾個好友慷慨解囊,借了我十多萬作為首付。
籤合同那天,我竟然意外碰到了張超。張超大方地上前打招呼,說他也是來看房子的。我們像老朋友一樣談了很久。
張超說,他喜歡上了一個女孩,只是沒有房子,不管放手去追。這三年來,他努力工作,終於攢夠了首付的錢,決定買了房後就向女孩求婚。
張超有些傷感,望著我說:“我不想她再受那樣的苦!”
我當然明白張超的話外之音。原來,張超那時候跟我分手,是心懷愧疚的,並非真的嫌棄我的現實。但不管怎麼樣,兩個人再也回不到過去了。
張超走後,我兀自發了很長一段時間的呆。然後自嘲地苦笑,愛情從什麼時候變得這樣勢利,女人想仗男人得勢,男人想仰仗房子得勢,難道這真的是一個女仗男勢、男仗房勢的時代嗎?
那個剎那,我也突然明白了什麼是人生的因和果。不如意的人生,有時候就是這樣,看上彷彿是命運捉弄,其實一場欲速則不達的混亂。只有那些耐心等待的人,才能修成正果;只有經過同甘共苦的幸福,才有真正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