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28天我和我爸媽他們去她家吃了一頓年夜飯,到現在為止一直聯絡不上她本人和她家人,我想問她一下,是我爸媽那天說了什麼有得罪到她的話嗎?還是說有得罪到了你們張家的親人了?她回來那些天說沒錢用,好,我給她用,甚至也還有給叔叔阿姨錢,你們是嫌棄錢給的太少了還是怎樣?去你們屋前一天都還說;我們家之前給你們的條粉不夠吃啥的,叫我再拿點去你們屋,28晚上吃了晚飯回來還沒有到家就不明不白跟我說分了,既然張琴你覺得我們不適合要分手,我作為男方也許我真有對不起你的地方,這些年來為你和你爸媽花了多少錢我也不是說要你退還,本來我確實也窮不富有,但已經花了的都不重要,只是想不明白為什麼你不當著我們大家親人的面提出分手?還有一個說法,既然你覺得我們都不能在一起,也許你年前早就有想好了,我都尊重你的所有選擇,畢竟我一個農村人,目前可能實在給不了你想要的大富大貴的生活。但想不明白是;既然你決定不在一起,為啥還要我爸媽去你們屋?當天我爸媽給東西你家為什麼還要接收呢?我實在不明白你們張家人是什麼意思?難道是用這種方法一步步來欺騙我和我家人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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