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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真的瞭解“相信”的力量嗎?

其實“相信”就是許下願望時的狀態。一個人“相信的事情”就是他許下的願望,也就是說,這個人相信的所有事情都會變為現實。

但有一點,你不相信的事情是不會在你的生活中出現的。比如,如果你認為沒人能輕而易舉地變得幸福,那麼你給自己的的心理潛臺詞是“我不要輕而易舉地得到幸福”;或者你的想法是“只有透過努力才能成為有錢人”,那麼你給自己的心理潛臺詞就是“不要讓我輕鬆地成為有錢人”。

可見,我們給自己的心理暗示是非常關鍵的。

在我們的生活當中,眼前的一切都是我們“希望看到的”,所以我們看到了;耳邊的一切都是我們“希望聽到的”,所以我們聽到了。也就是說,我們根據自己所相信的事情創造著現實生活中的一切。有意思嗎?

我們生活中不同的“現實”都是透過不同的信念呈現出來的,我們所相信的一切都會成為現實。

那“現實”又是什麼呢?

所謂的“現實”,就是以人的觸覺、聽覺、視覺、味覺、痛覺傳來的神經訊號為基礎,由大腦虛構出來的一系列畫面。根據物件不同,會有不同的“現實”出現。

所以,自認為不幸的人會看到“不幸”,而自認為幸福的人,看到的都是“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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