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非三個字:不愛了
解決方法:分開
非要說為什麼會有出軌現象呢
第一種:習慣性
這種天生的,也有後天的,性格唆使,子不教父之過,家庭教育有關。可以對很多人說愛,可以追求很多人,可以做到戀愛時非常用心,好到不讓你覺得對方有問題。但是,新鮮感說沒就沒,說不喜歡你了就不喜歡了,說分手就分手。逼問理由也是沒有理由,就是厭了倦了換人了。這種人最好別眷戀,出軌只有千萬次,就算他最終可能會遇到不讓他出軌的人,放心不會是你,早走早解脫。如果是結婚後的這種人,更不能忍,他會以你不敢離婚不願離婚為把柄,變本加厲,出軌更多的人。
第二種:性格壓制
什麼意思呢,比如說一個家庭,女性性格外向,女強人型,婚後主導著家庭,任何事情都是女方說的算,男性呢性格比較內向,也不敢與對方有衝突,可能覺得婚前看上了女方的開朗性格,婚後時間長了發現對方處事太專制,越來越沒有話語權。但凡在外邊遇到了一個性格溫柔的,能讓自己有決斷權的體驗,就能瞬間淪陷,你要說他是不是真的愛對方,那不見得,無非是在家庭中缺失的渴求與被壓制的釋放。此種情況男女通用,往往是雙方性格的不匹配,不平等的相處方式,演變成了弱勢群體的背叛。
第三種:失望
這種範圍很廣,也是絕多數家庭的現狀。丈夫的不作為,妻子的冷言冷語,婆媳間的矛盾,丈母孃的刁鑽,生活的不順心,喪偶式育兒,無性婚姻,言語或身體暴力等等。無非一句話:原以為的婚姻,並不是想象中的樣子,也沒了曾經的甜蜜,失望之心愈演愈烈。曾經的感情不足以覆蓋失望帶來的漏洞,就演變成了嚮往窗外好的風景。隨便冒出來一個能撫慰你心靈的,就可能想嘗試,雖然不見得能有什麼好結局。膽小的人,不願意離婚,想把婚姻當做備胎,外邊試試,錯了就當買個教訓,對了,就想方設法放棄舊的。而膽大的人,可能就會直接選擇離婚。再多的理由和選擇,無非還是那三個字,不愛了。
很多人會說,沒有那麼多的完美婚姻,婚後都是不完美的,總是因為不滿意就離婚,那把婚姻當成什麼了,又不是過家家,說分開就分開,就算跟誰也一樣會有不同的矛盾。
當然,這是實話,但是,能讓彼此互相包容,互相磨合的前提條件是,彼此還是要有愛的,就算沒愛,至少有喜歡,至少已經習慣了彼此的存在。兩個人能正常交流,能互吐心事,能像個夫妻一樣喜歡黏在一起,遇到問題能解決問題,而不是動不動的爭吵,不是無休止的隱忍,不是在一間屋子如同合租室友,沒有一句話,或是冷暴力。像樣的伴侶,是至少有感情,才會對彼此的包容,才會對對方著想,沒有感情,你以為他會管你的心情?
無論什麼樣的出軌,都是感情到頭的體現,三觀正的人,喜歡別人了,會乾脆放棄。三觀不正的人,就是家裡紅旗不倒外邊彩旗飄飄。出軌只有零容忍,無論有什麼理由,都是對感情的不忠,既然沒感情了就彼此放棄,你想兩頭都佔著,哪兒有那麼好的事兒。而面對出軌的人,你怕離婚遇不到對的人,你覺得沒有獨立能力養孩子,你覺得婚姻就是湊合,你覺得你能改變對方,為了這一切理由隱忍,你對得起自己的內心麼。
為什麼要拿自己的幸福去做賭注呢?為什麼這個賭注要建立在自己的不開心上呢?
婚姻,無非是兩個適合的人一起過日子,正確的婚姻,從起初的互相喜歡,到互相離不開,就算沒有相同的愛好,至少要喜歡兩個人在一起。不能像泡沫劇式轟轟烈烈的愛情,至少習慣了生活在一起,有親密,有彼此離不開想法。冷暴力不是解決問題的方法,出軌也不是自我的釋放,隱忍更不是挽留婚姻的出路。人生那麼短暫,能過就過,不能過就拉倒,跟失敗的婚姻相比,還有什麼苦是不能面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