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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個被親生父母棄養的女孩,在農村父母覺得家裡沒有男孩,會被別人看不起,既使條件怎麼的不好,也還是要這麼做,把我送去養父母家,雖然養母家有4個孩子,但養母家條件不錯,在城裡自己家有門面做生意的,養母不忍心在把我送走了,於是把我留了下來,我成了這個家裡最小的一員,哥哥和姐姐們都非常愛我,有什麼好吃的,總是拿給我一個人吃。

從小都在他們寵愛中長大,我要什麼家裡就給什麼,養成了一個大手大腳的習慣,哥哥姐姐們都遺傳了父母的經商頭腦,各自成了家做起了生意,變得有錢了,而我除了愛花父母的錢,什麼都不會做,直到後來,我認識了前夫小張,家裡的關係變得好緊張,當時父母與哥哥姐姐們,不同意我與小張交往,希望找一個門當戶對,可當時被愛情衝昏頭腦的我,哪裡聽得見別人口中的不好,還是結了婚,可婚後一地雞毛還生了孩子,前夫不上進,好吃懶做,沒錢買尿不溼,時間長了矛盾越來越多,於是離婚了,我帶著孩子回到了孃家,哥嫂態度一下子變得好陌生,他們說我丟了他們家的臉,還說我是撿來的,帶著孩子一起滾出家門,不想在看見我,最後我問了父母哥哥說的是真的,母親還點點頭,母親還告訴我,親生父母甩我的原因,我以為離婚後,孃家是我的避風港,可哥哥都這樣說了,我還有什麼理由呆在那兒,親生父母那兒就更不是我家了,我還能去哪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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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女子結婚三年被打四次,丈夫一次比一次狠,這次更是骨裂三根
  • 我曾想做不婚族,經歷了一些事情後,我決定結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