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灑家過了個“法律年”。
“法律年”?對,初一以老婆(配偶)為主,初二以孩子為主,初三以父母長輩、同胞朋友、客戶粉絲等等為主。
子時正刻已過,初三了。又逢西方情人節在同一天,腦袋裡突然竄出來個念頭----說說情人和孝順?
俺先撂一句:我們要時刻守護的“情人”是父母和子女。
什麼是“情人”?把最好的東西不求回報給你的人。
有人不同意:你說的不對;父母還差不多,子女不孝的不在少數!
不好的父母你為什麼不提呢?另外,什麼是“孝”,又什麼叫“順”,真的知道嘛?
孝,指向的是“第三方”,不是“可見的雙方”。啥意思,老人與孩子在一起享受天倫之樂即是孝。順,不論對錯不反駁,只按客觀正確的做。
還有人不同意:更不對了,沒文化;大家認為的都那麼一致,還是幾千年的傳統,咋到你嘴裡全變了,標新立異!
我想說:你反問過沒有?
“大家”就一定代表正確?“幾千年”就一定代表正確?那,進步從哪裡來?
魯迅先生說過:從來如此,便對麼?
...... ......
絮叨的話,咱們停了。在下的二零二一年正月初三暨西方情人節,是要那麼過的。送各位個祝福:願牛年大吉大利!